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稷下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52864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稷下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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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或减少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张建仁

副组长:冷继茂

成员:王云洁  崔德广   常爱香   冯子真    于春蕾    朱金凤   焦玉涛  于丽美   陈晓璐     杨 雪    韩克萍

二、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疏散通道畅通

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五、物品专门摆放

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重点场所管理

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设施管理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用电安全检查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九、追责制度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