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稷下小学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52864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稷下小学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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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长:张建仁

副组长:冷继茂

  员:冷继茂  王云洁   冯子真  王 静  崔德广 朱金凤  林 盛  于春蕾  焦玉涛  于丽美 韩克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办公室。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学校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根据市教育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学校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排水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 (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市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市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防指请示,经市防指指挥或委托市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市城防办组织市广电总台、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成员单位及各区县防汛防台风机构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市广电总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年幼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对学生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