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稷下小学实验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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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99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验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课前准备
1.教师必须提前认真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用品齐全、设备正常运行。
2.向学生详细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学生要求
1.学生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保持安静。
2.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不得随意乱动实验仪器和设备。
三、实验过程中
1.教师要全程指导和监督学生实验,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
2.学生要听从教师指挥,若有疑问应举手提问。
3.严禁在实验室内嬉戏、打闹、追逐。
四、实验用品管理
1.爱护实验仪器和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损坏。
2.实验用品使用后要及时整理归位,保持实验室整洁。
五、危险物品管理
1.对危险化学药品等特殊实验用品,要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
2.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
六、实验室安全检查
1.定期对实验室设备、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查。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七、违反制度处理
1.对违反实验课安全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因违反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