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金茵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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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目 录
一、学校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制度
二、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三、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四、微机室、实践车间等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及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六、门卫岗位责任制度
七、学校昼夜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八、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九、组织大型室内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十、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十二、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十三、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十四、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消防安全制度
十七、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十八、体育课安全制度
临淄区金茵小学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制度
1.校长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分管校长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救护能力;抓好班主任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评,杜绝出现意外事故,加强安全工作的目标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职工,消除一切隐患。
3.安全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各种计划和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和表册,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归档,完成所分担的各项任务。
4.政教主任主要职责:抓好班主任工作和师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好班级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学生就餐和宿舍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抓好班主任在安全管理上的交接,避免出现管理空档。
5.教务主任主要职责:抓好非班主任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任课教师在课堂上严格遵循操作规范,正确使用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确保学生课堂安全。
6.总务主任主要职责:抓好后勤人员的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对后勤各岗位安全情况的检查和考评,确保学校在校舍、用电、消防、门卫、食堂等方面不出现责任事故。
临淄区金茵小学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要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各班级、科室要设有安全联络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科室主管领导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科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落到人。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防设施、电器、电源、实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科室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责任落实到人。履行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部门负责人双方签字手续,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进行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假期开学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临淄区金茵小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都有对安全隐患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3.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报告的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4.学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不得延误、不报、少报、迟报。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严密组织布控,采取措施。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5.如若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重大隐患不报告、不布控、不采取措施)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6.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临淄区金茵小学微机室、活动室等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前学生应充分做好准备,认真预习,明确实训目的、内容和步骤。
2.进入实训场所应听从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擅自调换位置,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场所。
3.要注意保持实训场所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场所。严禁带食物进实训场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4.为保持实训场所的整洁和设备的安全,工具及所带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5.实训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6.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7.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应认真指导学员实训操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要爱护设备,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涂抹字画,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
9.禁止学员在教学机上玩游戏和登陆与本课程无关的网站,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玩游戏,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责任认真巡视督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直至通报批评。
10.不准擅自携带U盘等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11.下课前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方可离开。
12.每次实训完毕后,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要填写好实训记录。
临淄区金茵小学实验室及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安全。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水、防事故)。
2.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遇火警、盗窃和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4.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5.实验室内的空调、电热器等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整修。
6.实验室应配足标准的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按规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8.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二、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与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对接,提前做好器材准备。
2. 与实验室管理员联系,做好检查安全,备好安全措施。充分估计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请管理人员现场协助,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3.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确保学生安全。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4.在实验室内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实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安全防范措施要可靠。
5.实验结束,在做好实验记录的同时,要做好善后收尾工作,对于需要丢弃的实验用品或材料,要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分类投放;规范清洗、整理、收集实验器材,科学摆放,不留安全隐患。
6. 下课前,要认真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电等符合实验室使用要求,确保结果安全。
临淄区金茵小学门卫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审查、登记外来人员及学生的出入(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2.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校,除来学校联系工作的小型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在外等候。(给教职工拉东西或接送病人视情况进校)。在有关路段按不同时间设置车辆禁止通行标志牌
3.严禁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进校要提前下车。禁止闲杂人员入校。凡找学生的外来人员一律在外等候,待下课后通过老师进行联系。
4.中午、课外活动和规定时间要对校园进行巡逻,杜绝社会不法分子进校破坏。
5.加强对夜晚进校人员、外出学生的登记;对部分师生的不文明行为,门卫有权进行劝阻、批评和报告。清理、保持学校大门周围的环境卫生。
6.严禁酒后上班、脱岗,服装要整洁,值班时间禁止从事娱乐活动。
7.门卫人员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要认真负责,严格值勤、热情服务,语言文明,要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临淄区金茵小学昼夜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认真遵守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人员在值勤中如遇有人违反学校制度,要敢于向他们提出批评。夜间值班一定要做好巡回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作出处理。
3.值班人员严禁脱岗、睡岗、喝酒、看报、听录音机、看电视等其它不利于工作的事情。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交接班记录,出现问题视情况追究责任。
4.节假日值班要接听好电话,做好电话记录,来人来客要热情接待,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临淄区金茵小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一、组织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的组织原则,注重活动的教育功能,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遵守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
二、审批权限
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需要整班、整年级或全校性的师生外出活动,必须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附活动方案);班级在非教育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内的会议、娱乐活动等也须报请校长批准。
三、注意事项
组织学生外出进行游泳、登山、乘船、野炊及其它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差的地方、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学生参加超越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登高擦玻璃,到传染病源做好事,救火等),严禁师生乘坐手续不全的交通工具,教师集体外出学习、参观,学校必须同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四、责任追究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师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的,视为违规活动。无论是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律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临淄区金茵小学室内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进入室内活动前,负责人与教师要对活动室(功能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彻底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用电线路和电器、安全通道等),确保无安全隐患。
2.学生进入活动室后,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爆等)。
3.学生进入活动室要按座次坐好,保证安全疏散畅通,不得堵塞安全通道,安全出口不设门帘、屏风等障碍物,保障室内通风、通气。
4.室内电路要按时进行整修,以免老化,杜绝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5.随时清理现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室内活动安全工作。
临淄区金茵小学
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室内外的供、排水、蒸汽、天然气管道系统做到布局合理,使用安全方便,检修、保养及时。杜绝浪费,防止天然气、煤气的滴、漏、跑现象发生。
2.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3.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7.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8.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0.负责全校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堵塞现象。
临淄区金茵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知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中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熟练在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防范事故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训练,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4.学校采取“分散——集中——分散”的教育方式,利用班会、黑板报、学校广播、宣传橱窗、安全教育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安全问题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其中、放假前集体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学习,要求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临淄区金茵小学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要加强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如学校财务室、功能室、实验室、仓库、办公室和存放高、精、尖设备的处所等。
2.办公室内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有价证券、价值较高的书画作品和贵重的财产等,因工作需要存放的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要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学校可集中存放,但时间不能过久,以防失盗造成损失。
3.重要部位的财产要建好有关帐目或做好统计,上、下班后注意清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4.学校有的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昼夜值班,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必要处所可设监控和报警设备。
5.学校有的重要部位不得闲人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要请示有关领导,重要部位配足配齐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注意防火、防盗等。
临淄区金茵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玻璃五金件齐全,不松动,不腐朽,维护及时。
4.平房使用10年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处或设施前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隐患校舍及时上报,并迅速请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整改处理。
7.学校校舍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临淄区金茵小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如: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锅炉,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加强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微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的管理,有建设项目的首先要遵照建设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其次参建单位资质和个人从业资质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建设项目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第一。
临淄区金茵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要求等。
3.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消防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有无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记录。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防止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7.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用电线路定期检查,对隐患及时整改维护。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责任。
临淄区金茵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临淄区金茵小学体育课、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体育课以及课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至上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情况,制定学生体育课以及课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凡组织体育课以及组织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负责的体育教师都要在上课或者进行体育活动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说明进行体育活动的纪律,教给学生正确防护伤害的办法。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错峰、错时、网格化、区域化管理。
第二条 各班级学生必须在体育委员的指导指挥下,统一整队进入活动场所(体育场)。疫情特殊时期,注意行进距离,不少于1.5米,体育教师要到教室前亲自组织学生,有序带入活动场地,行进路上体育教师负责纪律督促和队伍行进安全。
第三条 进行体育活动时,负责体育教学的教师要及时到场指挥,防止学生队伍出现混乱,若因空堂,在体育活动场所发生混乱造成学生伤害,由负责的体育教师直接负责。
第四条 学生在进入体育活动场所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体育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五条 体育活动时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老师要马上报告班主任和校医,主任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副校长和校长),同时播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在疫情期间,若出现发烧症状人员,按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流程,体育教师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校医,班主任汇报年级组长,并将“生病学生”带入第二隔离室,并通知家长带入指定医院检查,年级组长迅速汇报校长逐级汇报,体育教师迅速将剩余学生带入第一隔离室,当确定排除疫情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 要合理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对危险项目要估计到,并有相应的措施,安排学生进行自我保护,体育教师要对危险项目进行检查,纠正不安全的做法,防止事故的发生。疫情期间尽量不安排非聚集类体育活动。
第七条 在校体育场上体育课时一旦发生火情,体育教师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但不能要求学生走近危险地方;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要及时电话报警(电话:119)。同时组织学生疏散,防止损失扩大。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要即使安排报告学校领导。
第八条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体育教师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第九条 在体育场出现火情等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学灭火行动小组、疏散安全小组、通讯联络小组和防护救护小组,保证在最短时间赶赴出现危险的地点。
第十条 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如果学生因进行锻炼发生身体伤害事故时,要根据专业要求进行现场救护,如果不能进行处理,要马上与医院联系(电话120),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不明情况时,提醒学生不要拉、扶受伤学生,避免骨折时造成二次伤害,加重病情。
第十一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学校各体育训练运动队实行项目负责制,训练期间要提前到岗,科学合理安排训练内容,特别是疫情返校后,学生普遍存在体质下降的情况,要循序渐进,安排中低强度的训练,逐步恢复身体素质和心肺机能。各梯队训练结束,错峰、错时放学,将学生安全交到家长手中,因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