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金茵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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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区金茵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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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要求等。

3.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消防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有无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记录。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防止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7.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用电线路定期检查,对隐患及时整改维护。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