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6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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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的安全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组织开展的各类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

三、安全管理职责

1.学校领导:全面负责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任课教师:负责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实验设备,确保实验过程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实验室显眼位置。

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无安全隐患。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品,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等违规行为。

2.实践活动安全

实践活动应提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

实践活动应明确安全负责人,负责活动的安全管理。

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实习实训安全

实习实训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实习实训活动的安全进行。

学校应与实习实训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实训导师的管理和指导。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1.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任课教师应将安全教育融入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教学中,使学生了解实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和应对方法。

3.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应急处理

1.学校应制定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