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6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目的
为确保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的安全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组织开展的各类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
三、安全管理职责
1.学校领导:全面负责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任课教师:负责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实验设备,确保实验过程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实验室显眼位置。
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无安全隐患。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品,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等违规行为。
2.实践活动安全
实践活动应提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
实践活动应明确安全负责人,负责活动的安全管理。
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实习实训安全
实习实训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实习实训活动的安全进行。
学校应与实习实训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实训导师的管理和指导。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1.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任课教师应将安全教育融入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教学中,使学生了解实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和应对方法。
3.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应急处理
1.学校应制定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