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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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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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每车有一名照管员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车主承担各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主,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7)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8)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9)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车主,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安全管理员。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