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雪宫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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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51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 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二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学生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校按照淄博市教育局、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依法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六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申请审批进行相关资助。
第七条 小学生守则
1.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第八条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