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雪宫小学2023年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4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雪宫小学2023年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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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政策简介

1.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临淄区户籍困难家庭的小学学生,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40元。

2022-2023学年临淄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根据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义务认定标准为城市月人均收入1600元/月,农村年人均收入16000元/年;学生家庭在相应学段人均收入标准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意填写标准城市\农村为人均年收入。

1)一般情况下,家庭人均收入在相应学段人均收入标准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认定。在认定时,应确保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全部纳入认定范围,一个不能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资助标准。户籍为外地的学生需提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证等相关材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3)特殊情况下,学生家庭如遇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受以上条件和以上收入认定标准限制,可以申请认定,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在认定时要特别核查学生家长是否是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主要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一般财政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不享受资助,但学生家庭如遇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受以上条件和以上收入认定标准限制,可以申请认定,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及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临淄义务教育认定资助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中项目,并在所选项中勾选,承诺内容栏必须是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申请理由栏内容务必真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一经查实,除收回已发放资助金外,还将追究家长或监护人的相应责任。同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二)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无需提供证明,以系统数据为准(如系统中查询不到需提供相应材料)。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的材料及申请表无需再到有关部门盖章确认。

三、困难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的审核义务。

学校成立评审认定工作管理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应适当采取家访、电话询问、观察学生日常情况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还应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进行重点审核:

1、提交的所有证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完全一致(原件核对后应及时返还学生家长)。

2、申请表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表格中填写的户籍所在地是否与户口本一致,新增及原有学生都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户籍所在地核实(户籍所在地必须核实填写清楚)。

3、所持困难证件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资助要求;

4、监护人与学生关系是否真实。

四、学校对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公共场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资助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应当有相应的照片留存备查。公示结束后,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处理(要有调查处理档案留存),同时将公示结果报临淄资助中心。

五、学校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3—7283796

六、临淄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533- 7194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