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雪宫小学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4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区雪宫小学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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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23〕6号)、《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淄教教服字〔2023〕11号)、《临淄区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资金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免学费(免保教费)实施细则、事业收入计提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等,实施细则中要体现学生惩戒内容,完善资助管理制度,制定学校认定细则。

一、资助管理领导小组

 长:刘国宁

副组长:朱  伟、罗  

 员:石广峰、刘艳冰、桑学忠、许  峰、路新炼、张  蓓、郭  芳、李建龙、齐桂芹、杜小萍

二、 认定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认定细则

1.认定范围

①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③低保家庭学生

④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⑤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⑥孤儿

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⑧重点困境儿童

⑨烈士子女

⑩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列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2.认定方法

①班级内统计

②学校走访、审核

③提交材料、拟资助名单

3.合理公示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公共场所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资助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有相应的照片留存备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报历下区资助中心。

四、认定程序

(一)印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家长在阅读完后进行自愿申请。

(二)根据申请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走访,核实家庭实际情况。

(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监督与管理

(一)学校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定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认真履责,做到公平、公正。

(二)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应及时取消其受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