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雪宫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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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949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订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订本规定。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学校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科学实验老师加锁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实验室、保管室外,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特种室等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11.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扣除相关人员的奖励性绩效;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