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雪宫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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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95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雪宫小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应配备与学校就餐规模相适应的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配比不低于 1:60。
2. 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由学校任命并明确其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 40 学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 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专业人员,指导学生膳食营养平衡。
4 食堂从业人员应至少每隔 12 个月进行一次查体,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其健康证明应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 40 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5.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天上岗前应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食堂从业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堂工作。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中疾病的人员,不应聘用和上岗。
6.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堂从业人员不应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不应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应外露。食品处理区内的食堂从业人员不宜化妆,应戴清洁的工作帽,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
7.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应符合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雪宫小学食堂加工场所清洁制度
1. 食堂建设和功能区布局等应符合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2. 应定期清洁食堂各功能区及食品处理区的设施、设备,其中备餐区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3. 食堂建筑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
4. 地面、排水沟、墙壁、顶棚、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5. 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无异味。
6. 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应分类盛放,其中餐厨废弃物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外观清洁,及时清理。
7. 拖把、扫帚、刮水板等清洁工具使用前应先清洗,使用后应清洗消毒、沥干水分并分类存放在通风良好的独立隔间、区域。
8.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并进行主要病媒生物鼠类、蝇类、蜚蠊、蚊虫的防制。除虫灭害工作不应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使用除虫灭害药物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除虫灭害药物应由专人负责,专柜或专间单独存放。
9. 应利用就餐区域、楼道、走廊等空间进行食品安全、合理膳食、厉行节约等宣传。
雪宫小学食堂餐用具清洁、消毒制度
1. 应对餐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不应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餐具清洗消毒要求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 餐饮具、容器、工具等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使用前保持清洁。
3. 宜采用蒸汽、煮沸等物理方法消毒。
4. 使用化学方法清洗消毒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且餐用具应冲洗干净后烘干或沥干。
5. 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应符合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6. 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备内,保持清洁。
7. 保洁设备应正常运转,定期清洗消毒,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雪宫小学食堂供货商管理及原材料运输管理制度
1. 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
2. 应分类、公开、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时应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和义务,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
3. 签订的供货协议、产品质量责任书及供货商提供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应存档备查。
4. 应建立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5. 不应将食品及原材料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运输食品及原材料的车辆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
的车辆不应混用。
6. 运输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保持配送容器清洁。
7.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防风措施,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
8. 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应实现全过程的冷链运输。
9. 配送容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
雪宫小学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3.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销售票据;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4.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雪宫小学食堂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1. 采购食品及原料应索取票证,索取票证的要求见《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建立进货查验台账。
2. 采购食品及原料应查验以下许可等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
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3. 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有疫情发生时,冷链禽畜肉、水产及制品应提供相关病毒核酸检验阴性报告。采购肉类制品的,应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宜对采购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4.不应采购以下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活畜禽等。
5.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对其外观和温度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入库存放。
6. 应留存每笔购买或配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销售凭证,如实准确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且由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确认。
7.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
雪宫小学食堂加工制作管理制度
1. 领取加工制作所需的食品原料、配料时,应履行出库手续,并符合卫生标准。
2. 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应加工和使用。
3.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蔬菜应先洗后切,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
4.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 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 70 ℃以上。
6. 加工好的食品应在已消毒的备餐间存放。
7. 加工好的食品保存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8 ℃~60 ℃温度条件下存放的食品烧熟至食用时间应不超过 2 小时;
——烧熟后 2 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 60 ℃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 4 小时;
——烧熟后 2 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 8 ℃以下(冷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 24 小时。
8. 加工好的食品应当餐用完。
雪宫小学食堂餐饮服务过程与控制制度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如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来源证明,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根据索证索票制度索要进货批次食品的合格证、销售票据等;
5.根据进货查验制度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食品进行查验并记录;
6.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7.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8.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9.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雪宫小学食堂加工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 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2. 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3. 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4. 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各工作间中的工作台、灶、炊具、机械等要随时擦拭,地面随时清洗,保证卫生。墙壁、排烟罩要每周清洁擦拭一次。炊具用完后擦洗干净,摆放到应放的位置,下次使用要先擦洗。
5. 每餐工作完毕窗台、窗棂、玻璃及时擦拭洁净;厕所内干净、无骚臭味。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雪宫小学食堂不合格食品退回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餐饮服务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雪宫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着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对餐饮服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记录;
5.食品安全管理员按商品生产日期依次整理上架,对商品保质期及包装是否完好进行不定期、不间断检查,日常自检自查中所检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临期、外包装破损的商品,及时撤离货区并登记;
6.各岗位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7.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9.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要求:
(1)坚持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原则;
(2)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本公司全面自查工作;
(3)自查记录真实,情况评估客观;
(4)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自查频次:学校坚持周查制度,遇到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1)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2)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雪宫小学食堂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拨打120并与学校所在地附近医院联系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安排专人负责与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区政府联络和医疗救治联系,必要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教体局基建校产科,电话:7871961;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电话:7160083或学校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区疾控中心疾控六科,电话:7198020
4.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体局、区政府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学生救治工作情况掌握,疾病登记,及时通知家长,控制事态,做好学生家长及其他人员的接待工作。
6.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7.后勤保障部门负责联系校外集中供餐餐饮公司保障师生就餐,同时安排离家近的师生回家就餐,保障师生正常生活。
8.宣传部门负责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雪宫小学食堂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议;
2.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10.学校食堂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雪宫小学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2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全面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留样重量,便于日后备查。凡是学生入口食品都必须留样。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处理。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具有外显功能,储存温度为0—8摄氏度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冰箱必须上锁。
10.食堂管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雪宫小学食堂食堂管理员制度
1.对食堂全面负责,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3.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增强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观念,督促食堂人员搞好卫生,并认真检查,作好记录。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4.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在进货、贮藏、烹制、分发等名环节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食物进、出验收、登记工作,要求帐目清楚。
6.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7.实行民主办食堂,耐心吸取师生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努力做到师生满意、家长满意。
8.随时检查个人卫生,食堂工作,随时抽查餐饮具的消毒情况,使用情况。
雪宫小学食堂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每学期集中所有从业人员集中培训、考试,每周一各食堂经理集中培训和食堂分散培训及员工自学培训相结合。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雪宫小学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按照要求,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
2.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的名称、地址等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票证。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5.餐饮服务单位在自制食品中是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公示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等。
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超过保质期的、变质的或回收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登记造册,在有明确表示的场所单独存放,及时予以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无害化方式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7.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项管理,必须张贴禁止采购、贮存和食用亚硝酸盐的公告。
雪宫小学食堂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1. 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物理防治(粘鼠板、灭蝇灯等)优先,化学防治(滞留喷洒等)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2. 学校食堂的墙壁、地板无縫隙,天花板修葺完整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应封闭,所有管、线穿越而产生的孔洞,选用水泥、不锈钢隔板、钢丝封堵材料、防火泥等封堵,孔洞填充牢固,无缝隙。使用水封式地漏。
3. 所有线槽、配电箱(柜)封闭良好。
4. 人员、货物进出通道应设有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
5. 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电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食品。
6. 应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确定灭蝇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7. 学校食堂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捉
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
8. 学校食堂外可使用抗干预型鼠饵站y鼠饵站和鼠饵必须固定安装。
9. 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縫隙问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
10.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
11. 收取货物时,应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如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蟑尸、蟑粪、卵鞘等蟑迹),防止有害生入侵。
12. 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制过程中应釆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受到污染。
13. 选择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应标签信息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药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将不同的卫牛
虫剂制剂混配。
14. 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防制专业培训。
15. 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并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16.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存放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应设置单独、固定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存放场所,存放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由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