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遄台小学 2023-2024学年生活费补助评审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6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根据临淄区资助中心关于义务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我校进行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严格坚持评审工作的原则。
评审工作需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二、成立认定机构,严格组织实施
1.学校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助学金评审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评审工作。
2.学校领导为组长、中层领导和级部主任担任成员,具体负责组织与审核本校助学金评审工作。
三、认定工作的程序严密规范
1.根据助学金的评审条件,我校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学生要如实填写《助学金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附以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生将《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本班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初评名单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校各档次的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评审工作组书面提出异议材料。评审工作组应在接到以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修正。
4.公示通过之后,学校评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填写申请表、评审表中的“学校审核意见”,确定各档次的助学金学生名单,填写助学金名单汇总表,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5.学校每学年应定期对助学金认定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认定结果
1.评审时间:2023年10月
2.评审人员名单:组长:王健康 副组长:崔新胜
成员: 谢海萍 一年级级部主任
宋静 二年级级部主任 崔月飞 三年级级部主任
于海霞 四年级级部主任 李永芹 五年级级部主任
刁艳丽 学生资助管理员
3.评审结果:经评审确定我校2023-2024学年义务教育非寄宿生助学金补助学生共 5 人,受助金额共0.135 万元。其中A档为0人,B档为0人,C档为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