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虎山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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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5-544838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财务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定,确保各项财务工作安全、高效。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收取现金时要当面清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财务人员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或由专车护送,要注意观察有无可疑车辆、人员尾随,加强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资金安全。
3.单位保险柜不得存放大额现金,保险柜应及时上锁,钥匙由专人随身携带和管理,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二、票据管理
空白支票、各类收据及其他重要空白结算单据需放入保险柜保存,印鉴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
三、资金支付安全
对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系统的各类资金,支付起点以上的对公账户资金结算业务,全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且支付前需经会计核算中心柜组审核后方可提报,对未达到支付起点的资金结算业务,具备刷卡条件的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他资金使用授权支付结算。各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白条支出,更不得虚列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签字、核销程序。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无上级文件依据的津贴、补贴等一律不准发放。
四、财务账册等档案资料管理
1.当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室。
2.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五、微机、软件及有关数据、资料的安全
1.用于登录财政国库网的微机不能连接外网,确保网络安全。
2.明确财务软件操作人员的权限,软件操作人员设置各自的密码,严禁操作人员超越权限进行操作,以免有关数据资料的泄露。
3.严禁非财务软盘在财务网络中的使用以免病毒侵入。
4.及时妥善保存各类财务数据、资料,注意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