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虎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5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虎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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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抓好学校日常的师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学校志愿消防队伍,并开展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

五、按规定标准配足消防器材,固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修。

六、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督促整改。

七、如遇发生火情火灾,要立即报告消防支队,并积极组织扑救,事后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八、定期总结评比,表彰消防安全工作的先进个人,推广经验。对违反规定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