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2856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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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临淄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落实《康平小学学科教学工作规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导处是教学工作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生辅导、考试等各环节的管理。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学校每学期初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计划教学工作。教研组和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计划和学校要求制订科学实用的教学工作计划,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落实教学计划。

第三条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的方式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化课堂教学过程,营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提高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要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并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高度重视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与形成。

教学要面向每一个学生,对后进生要加强辅导,帮助他们树立坚强的意志,激发其学习兴趣,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逐步提高他们的素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健康活泼地发展。

第四条  建立校本教学研究机制,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和校本课程的开发。鼓励教师承担各级教学研究课题。学校定期组织富有实效的教研活动和教学技能竞赛。

第五条  改革教学评价办法,运用科学方法测评教学质量,取消百分制,实行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制度。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不把分数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六条  学校开齐开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校本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不允许擅自停课、调课。因组织学生活动需要停课的,需报经临淄区教育局批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小学生用书目录”选择教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得兜售或强行配售其他书籍。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物品。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提倡布置实践性、操作性作业。

第九条  学校开展内容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依据学生兴趣及发展需要,成立各种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