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康平小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31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康平小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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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防范、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淄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区教体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于姗姗校长

副组长:王涛副校长边振华副书记

成员:曹学江安办主任

陈兰昕总务主任

肖向光教务主任

张雨办公室主任

李燕政教主任

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日常检查督导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2.制定应急抢险方案。

3.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应急工作组落实职责,保证应急抢险工作有效实施。

4.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抢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5.及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6.搜集整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突发事件种类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拥挤踩踏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

六、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学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师生和学生家长举报或其他途径披露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区教体局。

(三)学校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不同阶段报告必须详实、明确。

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火灾事故

1.学校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在第一时间内向119、110报警,请求援助。

2.发现起火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要立即进入紧急状态,相关教师或工作人员要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要注意在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要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3.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展开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抢搬重要物资等先期处置,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并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搜救和灭火和抢险工作;如发现有人受伤,指派专人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或送医院救治。

5.保护现场,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做好受伤人员和伤亡师生家属的抚慰工作。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建筑,重新配置设施设备,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二)交通事故

1.一旦发生学校交通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2.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互救,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配合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和事故调查工作。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4.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溺水事故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和120请求救助,迅速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教育局。

2.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并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3.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完善应急预案。

(四)拥挤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请求援助,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迅速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点,开展救护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对受伤人员开展初步急救,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3.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用电、用水、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使用情况,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为外出师生上意外伤害保险,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事故,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3.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伤亡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集体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七)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突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报警,联系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请求援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上报区教育局。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必要时要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八)食品安全事故

1.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援助救治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信用可疑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物品;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彻底清理学校周边的各类小摊点、小卖部,严禁住宿生到校外就餐。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自然灾害

1.加强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接到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避灾通知后,学校要及时组织师生避险疏散,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3.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安全避险和疏散到安全地带。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

4.组织开展抗灾自救,及时向119、120等有关部门请求援助,开展受伤师生的救治。

5.疏导、安抚师生情绪,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抚慰受害者家属,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十二)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