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晏婴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5-545015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总则
目的:为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临淄区晏婴小学食堂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所有活动。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
采购渠道:
1、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
2、严禁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禁止采购“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
采购要求: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采购食品原料,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追溯。
2、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储存管理:
1、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分类存放食品,确保食品储存环境干燥、通风、无虫害。
2、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食品。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
加工人员:
1、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食品加工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时穿戴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帽子和口罩。
加工过程:
1、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出现交叉污染。
2、加工肉类、蛋类等食品时,需确保充分加热,防止食物中毒。
食品添加剂使用:
1、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2、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说明进行添加,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
四、食品供应与留样
供应要求:
1、食堂供应的食品必须新鲜、卫生、无毒无害。
2、严禁供应未经加热的凉菜、生食等高风险食品。
留样制度:
1、每餐、每样食品需按要求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0克。
2、留样食品需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等信息,并放入专用留样冰箱内保存48小时。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
1、清洗消毒设施:
配备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确保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效果。
清洗消毒流程: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流程,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保洁存放:
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的餐饮具保洁柜里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需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六、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监督检查:
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鼓励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严格执行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临淄区晏婴小学将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