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太公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2856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5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太公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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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太公小学教师综合考核方案

 

为创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力求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激发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科学、规范、多主体参与的教职工评价机制,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争先创优意识,实现个人和学校共同发展。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和学校实际,特制订教职工考核评优方案。

二、实施原则

坚持以教学人员岗位职责为主要考评依据原则(对非教学人员考核参照教学人员类比进行),考评坚持量化与标准化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为主,定量为主,分类比较,逐项逐目详细记载,每期分项考核,分项评定。考评坚持立足校情,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评内容

考评分为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加减分.师德20分,考勤10分,教学常规20分,写字教学3分,校本培训6分,校本课程6分,教学成绩30分,全员育人考核10分,附加分25分。

四、考评办法 

由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各工作小组按考核项目分别依则统计评价,并代表考核领导小组接受咨询。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成绩为两学期成绩之和。

五、考核内容与方法:

(一)师德(20分)

考核内容:

《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淄博市师德建设十不准、临淄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师德要求“35条”等。

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评议:教师互评占50%,领导班子评议占50%(每学期期末评议一次)记分。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扣除相应分数直至一票否决。因违反师德被举报或被媒体曝光者,经查证属实,校级扣1----5分,区级扣2-----10分,市级扣3----15分,省级以上扣10----20分。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坏影响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让家长办私事,造成较坏影响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造成较坏影响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较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由于个人原因,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9)违背师德要求“35条”,造成较坏影响的。

9)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二)考勤(10分)

考核内容:

1、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有病要书面请假,经学校准许后方可生效。半天以内向教导主任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向分管校长请假,超过一天向校长请假。请假前要事先调好课,写好假条,先经级部主任签字,再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主任后方可生效。电话请假者,到校后要到校长办公室补写请假条,否则请假无效。

2、区人社局、教体局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体活动、周一升旗等,有病有事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旷会、迟到、早退等两倍计入教师考勤。会议请假,除计入考勤外要安排其他人员替会,并及时掌握会议内容、精神、要求等,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考核方法:

1、请假每节扣0.05分,一天按7节课计算。公事公假除外。教师请假期间代课管理:教师请假(或外出培训)两天内(含两天)由级部主任给予调课,级部主任填好调课单反馈给请假教师,归校后一周内补上,如发现请假期间(或外出培训)无人上课,或经反映未及时补课,发现一次扣1分。

2、上班、周前会、集体会、集体培训、值班等迟到、早退、离会等一次扣0.05分;空岗一次扣0.1分;旷会一次扣1分。

3、旷工1节扣2分,旷工5天以上按自动离岗处理,下学期不再聘任。

4、本人婚嫁、产假、父母生日,本人父母及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等丧假须书面请假,并由校长签字,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列入考勤,无书面请假按事假处理(双方父母生日1天,婚嫁5天、晚婚晚育产假5个月、第二胎产假5个月、可提前15天休产假,多余的按正常请假处理,直系亲属丧假2天。)

5、教职工当月请假在10天以内的,每请假一节扣款3元,每天扣21(公事公假除外)。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15天以内,当月岗位补贴全部扣除;请假15天以上(含15天),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用于冲顶代课教师工资,不足部分由学校补齐。每学期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本学期考核成绩居末位。若有多人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按请假的多少排列,请假多者居后。

6、每月教师请假机动一天,不列入考勤。

7、考勤扣分不封顶,本项分扣完后,从总考核中扣除。

8、一学期内,教师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上报区教育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一学期内,教师每月无请假达到全勤者,每月奖励全勤分0.5分。(本项加分2分封顶。)

(三)教学常规(20分)

考核内容:

计划与总结(10分)、教师备课(20分)、教师上课(20分)、作业布置与批改(20分)、单分过关检测(10分)、听评课(10分)、课外活动辅导(10分)(每次按照百分制检查,学期末平均后折合成20分)

考核方法:

具体标准按本学期教学常规考评细则执行。

(四)教科研(8分)

考核内容:

小课题研究(2分)、教科研活动(5分)、课题立项、结题(1分)

考评办法:

1)小课题研究(2分)

a、每位教师需有自己相应的小课题研究,学期初制定好课题实施方案、平时搞好过程性材料积累、学期末搞好阶段总结等。

b、方案、过程性材料、总结等简单、不详实者酌情扣0.1—0.5分,过程性材料没有者不得分(过程性材料包括对学生的调查、问卷分析,学生的相关作业,教师的研究材料等)

2)科研活动(5分)

根据教科研组织的相关活动(包括课堂教学相关活动)得分。

3)各级课题立项和结题(1分)

个人承担全国、省、市、区级课题立项、结题,进行相应加分(按照立项、结题证书或通报为准)。独立承担全国、省、市、区级课题,主持人分别按10.80.60.4分加入,参与成员折半加入。(以学校承担的课题除外)

()写字教学(3分)

1、考勤(1分)

午写时间按时参与写字指导,书写内容符合年级特点,书写方法指导到位。每次无故不参加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日常学生书写及写字比赛考核(1分)

根据教务处的日常检查及写字比赛评价结果核算得分。

3、日常课堂巡查得分(1分)

有指导写字任务的教师的日常巡查学生写字姿势占1分;无指导写字任务的教师的日常巡查学生写字姿势占3分。由校级领导和教务处通过巡课情况核算得分。

()校本及其他培训(6分)

考核内容:
  
网络研修(2分)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2分)集体教研(2
  
考核办法:
   1
、按时参加区级及以上人社局、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及其他各类培训,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根据培训结果量化得分,一次培训不合格扣2分,扣完6分止。迟到、早退、离会等情况按考勤有关规定扣分。培训不合格不能参与相关项目的岗位评聘等工作(继续教育不合格不能参与当年度分级聘任及职称评聘工作),且本年度评优树先资格一票否决。

2、按时参加学校定期组织的培训,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根据培训结果量化得分。同时对迟到、早退、不按时完成作业者每次酌情扣0.2分,因私事请假一次扣0.2,旷工一次扣0.5分,扣完本大项6分为止。

3、网络研修:按学校网络研修考核办法执行。

4、集体教研(2分),每周按时参加备课组和教研组开展的集体备课教研,并积极发言,根据参与情况得分。每次不参加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

()校本课程(6分)

1、过程性检查得分(2分)

根据本学期进行的过程性检查的结果进行折算。

2、制定高质量的课程纲要(1分)

由包括专家在内的课程纲要审议委员会对辅导教师制定的课程纲要进行审议,根据其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质量不高、无实际价值或抄袭的,该项不得分。

3、本学期学校课程档案(1分)

包含的项目有:学校课程实施纲要、本学期学校课程学生名单及本学期学生学校课程学习成绩等级、本学期学校课程学生满意度调查分析表、教学总结(电子稿附后)。

4、学生素质展示(2分)

()教学成绩(30分)

考核内容:

学科期末考试(20分) 学科能力抽测(10分)

考核办法:

1、期末考试(20分)

平均分(20),首先计算出该年级该学科所有学科教师的个人平均分,如果该学科教师的平均分与所有班级教师的最高平均分相比,在3分以内,则每个人成绩为20分;如果平均分相比,在3分以上,则每相差1分扣1分,最多扣5分。一人教一个级部者只将最差班的平均分与所有班级平均分相比,在3分之内为20分;在3分以上,则每相差1分扣1分,最多扣5分。

2、教研室调研抽测根据成绩情况,进入同类学校前3名者奖励2分,进入4——6名奖励1分;进入7—9名扣1分;进入9名以后扣2分。区抽测如果是级部捆绑考核,所以抽测捆绑成绩当达到前几的双倍加分,捆绑考核成绩处于后几名的双倍扣分。

3、如果没有考试成绩的科目,根据学科能力抽测评定成绩,挂靠考试学科教师相应等次成绩。

4、学科基本能力检测(10分)----根据所有学科基本能力检测办法,采取学期末抽样方式,组成检测领导小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合格率得分。

()总务后勤人员考评

1、担任8节课(含)并兼任后勤工作人员

(1)任课8节课(含)老师完全按照一线教师考评办法执行;

(2)除去上课之外额外担任的工作量由学校工作量评价小组评价,定出系数后根据工作量评价办法计算工作量。

2、非任课老师和担任节数不够8节教师评价办法实行靠挂。具体办法是:

1)非教学人员的考核包括师德表现20分、考勤10分、工作成绩70分,以及附加分。其中师德、考勤、附加分的考核方法同教学人员一致。

2)工作成绩70分。根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团结协作等采用评议打分的办法。每学期至少评议一次,其中学校领导评议占50%,班主任评议占50%

3)结合区教育局“非教学人员的考核名次不能超过教学一线人员名次的前1/2”的有关规定,根据行政后勤人员的成绩进行排序,第一名者与教学人员的1/2名次成绩相同,然后分三个等次,每个等次各占1/3,最后与教学人员后1/2挂钩,教学人员后1/2也是分三个等次,各占1/3

(十)全员育人考核(10分)

具体标准按本学期全员育人导师考核细则执行。

1)此细则适用于太公小学所有教师。

2)全员育人导师考核细则共10项。

(十一)附加分

1、教师发展(10分)

考核内容与办法

(1)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2分),省级2分;市级1.8分;区级1.6分;校级1分。该项2分封顶。

(2)优质课、公开课、优秀课件、录像课、教具制作(4分),按一、二、三等奖,国家级32.82.6分、省级2.52.32.1分、市级2.01.81.6分、区级1.51.31.1分,校级10.50.3分。(公开课、录像课等没有级别的按同级别三等奖计分)该项4分封顶。

(3)论文发表(3分)

每篇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区级0.5分。(论文在教育部门获奖的减半计分;字数在1000字以下的减半计分;非正式刊物不计分;第一作者得分,第二作者不得分。)该项3分封顶。

(4)教师文章发表(1分)

每篇国家级0.5分、省级0.3分、市级0.2分、区级0.1分,校级0.05分。(字数在300字以下的减半计分;非正式刊物不计分;信息不列入计分;该项1分封顶。

(5)以上考核内容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由区教研室和学校教务处认可为准。

2、“新基础教育”试验(5分)+新基础教育中期评估(2分)

积极申报并被学校批准为试验教师(包括综合活动试验教师,下同),认真完成试验任务,效果良好的加1分;

经学校考核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的加1分,经区教育局考核认定为区级骨干教师的加2分(不重复加分);

试验教师能够积极承担“新基础教育”研讨活动,执教校级研讨活动每次加0.5分,执教区级研讨活动(有专家指导)的每次加1分;参加“新基础教育”中期评估或精品课展示的,每次加2分;

经学校批准,在校内举办“新基础教育”试验论坛或有推广价值的经验交流,每次加1分;

在“新基础教育”优秀研究案例(教学设计、课堂实录、反思重建等研究材料齐全)评选中,校级优秀案例计0.5分,区级优秀案例计1分;

积极撰写新基础教育反思体会或信息,在区级信息网或微信平台发表的,每次计0.3分,可以累计,最多计1分;

在“新基础教育”试验研讨活动中,未能完成有关研讨任务的,每次扣0.5分。

其他试验工作,经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计分标准。

本学期因新基础教育中期评估工作单独再加两分,视分工与贡献大小,凡是积极参与新基础中期评估的老师,分别加0.5分至2分;

3、学生发展(5,本项5分封顶)

考核内容与办法

(1)辅导学生集体获奖(4分)

按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21.91.8分;省级1.71.61.5分;市级1.41.31.2分,区级10.70.5分。其中在区百灵艺术节中舞蹈、合唱、朗诵及足球赛、跳绳、乒乓球等比赛中获得参赛队数量的前1/3辅导教师共计3分,中间1/3共计1分、后1/3不得分,20159月份开始进入后1/3实施倒扣分,从总考核中扣1分(同项同人只记最高分,按项目不按人数。辅导教师有几人,平均分配)。(全区运动会按每人计分)。

(2)辅导学生个人获奖(2分):按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每人分别记1.5分、1.4分、1.3分;省级每人分别记1.2分、1.1分、1.0分;市级每人分别记0.9分、0.80.5分;区级每人0.40.20.1分。学校推荐参加区级及以上比赛,表演性节目按省、市、区一等奖计分。同项同人只记最高分,本项2分封顶。

(3)学生文章刊物发表(1分):每篇国家级0.4分,省级0.3分,市级0.2分,区级0.1分,校级0.05分。本项1分封顶。(区教研室认可为准,国家正式刊物或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刊物)。

4)其他类 教师发展及学生获奖,以上各项中不包含的内容,特别是教师比赛类,通过学校同意并推荐参加上级比赛的,根据比赛获奖情况,按同等级别比赛分值的二分之一计分;

说明:

(1)以上考核须经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经区教研室和学校教务处认可为准。不累计得分。

(2)鉴于各学科特点不同,参加活动的层次和设奖办法不同,所以计分时采取各学科获奖情况和领导班子评议相结合的措施进行。

3、兼职加分

(1)班主任:按班主任考核成绩6分。

(2)中层正职6分、中层副职5分。  

(3)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各3分。

(4)靠班教师加2分。

(十二)减分项:

1、上级领导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检查中,如有不按规定要求去做,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者,视情节从考核中扣0.1——5分。

2、班内或课堂上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社会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校级扣0.5——2分,区级扣1——5分,市级以上扣3-10分。

3、对分管的工作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学校损失或影响学校声誉的扣1——10分。

4、对违反上级或本校有关规定,导致家长上访、投诉,造成社会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者,扣1——10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校依据此成绩发放学期绩效补贴。

2、学校将此成绩作为评优推先的主要依据。

3、学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4、根据考核成绩,后10%(不含产假、重大疾病,支教人员),写出述职报告,列入待岗教职工的评议范围。

四、各种评优评选推荐   

(一)奖项

1、评选各类先进每年两次。教师节期间的先进、考核优秀评选以上学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两学期考核成绩之和);寒假前的先进评选以自然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

考核优秀等级:名额根据学年度考核成绩直接确定。高级教师两年内不连续表彰为优秀等级。高级教师也可以自愿让出优秀级名额,让出的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但不再给高级教师。

2、区级先进评选人数按上级规定执行。区级各类综合表彰依据上级评选标准规定,参照考核成绩而定,原则上二年内不连续表彰。

3、市级及以上表彰差额推荐的,按年度考核排序,先以推荐名额两倍划定范围,再按推荐标准所需提供材料打分排序,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二年内不连续推荐。 

4、校级先进的评选项目、标准及人数:

1)师德标兵,根据评选标准,名额不限,必须在校先进工作者中产生。年度考核成绩列教师考核成绩的前1/2名、民主评议和学生评教均列级部所有教师前三分之一名次,并且无任何违背师德规范要求的行为。

2)先进工作者为全体教职工数的20%;名额根据学年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3)优秀班主任根据优秀班级产生,名额不限。优秀班级的产生:班级常规考核成绩(德育处提供)和班级教学成绩(教务外提供)同时进入级部前1/2的班级。

4)优秀任课教师为专任教师的20%;按比例计算人数,根据两学期教学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5)优秀青年教师,近五年内所分毕业生的20%,特殊情况届时而定。全校统一评选;

6)优秀教研组长20%名;优秀备课组长20%名。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7)优秀党员,党员数的20%;参照个人考核成绩(须在考核前1/2名次),直接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8)科技教育先进个人3名。由科技部门根据科技比赛成绩确定。

9)后勤保障先进个人1名。由总务处根据个人考核成绩和平时工作表现确定。

10)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教师数的10%。按照教科研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11)优秀师徒结对教师,“青蓝工程”中结对教师数的1/3。由教务处根据“青蓝工程”方案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12)学生喜欢的老师每个级部评选本级部教师数的20%。由学生投票根据得票数多少,教学成绩须在前1/2名次,由高到低确定。

5、区级及以上表彰、区级考核优秀根据上级分配比例分配到全体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备课组长、优秀任课教师、学生喜欢的老师,按比例分配到各级部评选;其他在全校内评选。

注:在各类评选表彰中综合学科占一定比例。

(二)说明:

1、有违规违纪行为、教职工之间闹不团结,在校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能参加任何项目的评选。

2、凡不能按时完成考评任务的部门和级部,不能参加任何项目的评选。

3、校级各类先进的评选除师德标兵外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4、获全区各类可比性比赛第一或一等奖者,据情况对有关获奖师生,给予学校突出贡献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

5、参与评选的教职工工作须满一年以上。

6、同时间内同级别的表彰称号不重复。

7、对于学校临时性重大任务、学校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后会酌情予以奖励!(加分和物质奖)

五、本方案执行权和解释权在学校。

 

临淄区太公小学教师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对象

临淄区太公小学全体教职工

三、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制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司其职原则。学校党组织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工会在聘任工作中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同时通过教代会对聘任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学校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3、按编聘用的原则。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并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在聘用人员时,不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4、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5、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学校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打破教师职员工人的界限(本人原有身份不变)。学校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择优聘用。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岗位的设置及要求

按编制数和学校实际工作及一定的工作量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类型分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财会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图书资料、档案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

要求: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要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同时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部分岗位应兼职其他一些工作岗位。

五、聘用条件

被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完成本岗位I作职责和任务的身体素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外),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5、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六、聘用方法和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1、学校成立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动员。召开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积极的姿态投入该项工作。

3、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摸底,筛查不予聘用上岗人员。

第二阶段:按照文件测评考核。综合评价,办理手续。

1、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的现实表现和述职、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定格,提出聘用、不聘用意见。

2、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测评情况,对特殊人员逐一个别谈话,反馈民主测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工作。

3、校长与受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五年),办理相关手续,公布聘用结果,并及时将人员聘用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备案。

七、几点要求

1、要统一思想。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理解实施聘用制度的重要意义,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

2、要周密部署。从学校实际出发,制订考核和聘用方案。要切实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想到想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要求做好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