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管仲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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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5-545085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1.学校的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2.财务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办事,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合.凭证不齐的支出有权拒付。
3.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会计账.出纳账.银行账要相符。及时向校长汇报,以利校长掌握学校经费情况。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应向教师公布一次。
4.每学期由财经审查小组进行一次财务账目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真正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学校主管领导可以不定期审查出纳账.会计账,保证不出漏洞。
5.对教学上需采购的物品,原则上由总务处组织人力采购,凭发票核对实物报销。所有发票要报销时,需由总务人员核实验收,经校长和理财小组长签字,方可报销。
6.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需向学生收取的任何费用,要报学校领导批准。任何老师不准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
7.因公出差.会议.学习等报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未经校长批准,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出公款。
9.财务人员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如有违反,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