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管仲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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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95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每月对校车责任人、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和文明服务教育,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2.落实领导带班、教师接车值班制度,做好学生上车前与下车后的安全监管工作。
3.学生上车前值班教师要清点乘车人数,发现有学生漏乘要及时汇报。
4.定期、不定期查看GPS监控记录,对校车违章情况及时举报。
5.对超员、驾证不符、酒后驾驶、驾驶员随意更换、“黑车”及不按规定路线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及时进行举报。
6.制定校车接送方案,与校车责任人、乘车学生家长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7.监督校车公司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协议书。
二、乘坐校车学生登记、交接制度
1.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校车责任人必须配备校车随车照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入校、离校时间接学生下车和送学生上车。
4.每天学生上下学时,值班领导、教师、随车照管人员要维持好乘车学生上下车秩序,做好交接并填写记录。
5.若家长需提前接孩子时,要先告知学校领导和值班教师,再到安保室登记,方可接走孩子。
6.每天放学时,班主任要按时组织乘车学生到规定地点集合;值班教师清点好人数,组织学生上车。
7.校车驾驶员、照管人员在学生下车后,及时对校车进行巡视,严防将乘车学生遗漏在车内。
三、接校车教师值班制度
1.值班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到指定岗位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提前到学校门口做好巡视,维持好乘车学生上下车秩序,及时制止学生乱跑、打闹现象。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校车未停稳时,严禁学生上下车。提醒其他学生绕行校车。
4.值班教师及时、准确记录当天的校车运行日志。
四、学校乘车学生安全教育
1.乘车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乘车纪律,自觉维护乘车秩序,不喧哗、不打闹、不拥挤。
2.自觉维护车内外卫生,不在车内吃零食,不乱扔垃圾;爱护校车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
3.乘车学生应准时在校车停靠站点等待校车,做到不打闹、不乱跑、不私自乘坐其他车辆。
4.上下校车应遵循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的指挥,有秩序的上下车,上车后按规定座位入座,正确使用安全带。
5.车辆行驶中,严禁离座,严禁将身体部位探出车窗外。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车安全教育、演练活动。
7.不许乱动车内逃生安全设施(安全锤、应急门开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