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玄龄小学安全制度汇编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52752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玄龄小学安全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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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责任层次及安全管理职责

为使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牢固树立“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实施,特制订《安全管理责任层次及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层次清楚,安全职责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

一、安全管理责任层次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为七个层次,即:第一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主体责任、行为责任七个责任层次。

二、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以上七个责任层次分别制定与之相对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第一责任:决策层

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决策人,全面领导学校公共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及后勤安全工作、治安安全工作。主要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治安安全工作精神;

2.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3.建立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制度;

4.组织制定本校安全工作制度;

5.构建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

6.对在校内外组织的大型活动、外出活动进行安全可行性论证,严格审批安全预案;

7.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8.落实上级安全规定,开展安全课程教育;

9.建立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10.组织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决定奖惩。

(二)主管责任:管理层

主管责任是指学校主管一方面工作的副校长对自己主管工作的安全所负的责任。

1.贯彻执行学校行政会议关于安全工作的决议;

2.组织所属处室、教职员工认真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3.对所属处室、教职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对所属处室、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5.鼓励所属处室、教职员工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6.将岗位安全工作纳入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考核之中;

7.督促落实主管的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监管责任:监管层

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安全办办主任等组成安全监管机构,是安全工作监管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行政会议关于安全工作的决议;

2.为校行政会议关于安全工作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

3.监督、检查执行层落实校安全工作决议的情况;

4.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档案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技防建设等)

5.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6.定期对全校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措施;

7.审核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8.建立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执行安全责任倒查制;

9.做好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严格考评,向校行政会议建议奖惩事宜。

()分管责任:管理层

分管责任是指学校的“三处一室”及年级组等部门,在自己分管工作中的安全责任。主要安全职责:

1.学生发展中心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行政会议关于安全工作的决议;

(2)加强对班主任、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管理;

(3)督促学校教职员工认真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组织值日师生对校内、校门口附近秩序进行管理;

(5)对大课间等体育活动进行管理;

(6)对“问题生”的教育和管理;

(7)防范“社会问题”对学生思想的影响。

(8)做好心理调适,防止欺辱、歧视同学事件,防范校园暴力的发生;

(9)认真制定主管的大型活动、外出活动的安全预案;

(10)与全体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教师发展中心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行政会议关于安全工作的决议;

2)对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3)执行学校教学相关的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4)对所属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

5)制定与教学相关的安全细则,对任课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对课堂教学进行安全管理。

6)定期对功能室、教学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7)与全体任课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8)认真制定主管的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3.后勤保障中心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行政会议关于安全工作的决议。

2)对校舍建筑及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对财务、财产进行安全管理;

4)对所属部门进行安全监管;

5)对校内的施工进行安全监管;

6)对所属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7)保证安全经费,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8)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办公室安全职责

1)适时建议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并为会议做好准备,形成会议记录;

(2)督促各处室、各岗位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决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做好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4)安排安全值守工作,做好记录上交学校安全办公室存档;

(5)保证信息上通下达;

(6)编制全体教职员工联络表。

(直接责任:执行层

直接责任又叫岗位责任,是指具体工作岗位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如:班主任、档案室、电工、值周()员等均为具体工作岗位。由于事故总是发生在某个具体工作岗位上,因此,直接责任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基本责任单位,是安全管理工作最终着眼点。岗位责任制完善之后,学校内部应没有“无安全责任的在职人员”。同时,岗位责任制的完善,标志着“一岗双责制”的建立。

岗位安全职责:

1.班主任安全职责

(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2)对班内公共财产和学生私人财产进行管理;

(3)对本岗位配置使用的教学设备、设施、教具等的安全状况负责;

(4)掌握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防止不良行为发生;

(5)负责课间活动、午休时间秩序管理;

(6)做好学生集中上下楼和集中活动时的安全管理;

(7)遇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紧急避险和对学生进行紧急救助。

2.任、代课教师安全职责

 (1)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履行班主任安全职责;

(2)代课教师承担被替代教师的安全职责。

3.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2)掌握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防止不良行为发生;

(3)负责课间秩序管理;

4)保证操场安全,保证体育设备、设施安全;

 (5)减少、避免运动伤害;

(6)遇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学生紧急避险与紧急救助。

4.实验教师安全职责

(1)任课期间履行班主任安全职责;

(2)保证实验课的纪律、秩序;

(3)保证实验课安全;

(4)保证当堂课使用的化学药品、试剂等的安全;

(5)保证实验用仪器备、标本安全;

(6)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火灾事故。

5.实验员安全职责

(1)按规定保管好实验仪器、一般药品和剧毒药品,严防丢失,做到帐物相符;

(2)防止学生接触药品,特别是实验课中、课间的药品;

(3)严格管理,严禁将药品带出教室;

(4)做好劳动保护,储备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

(5)按环保要求排放;

(6)按公安部门规定处置多余、废弃、淘汰的化学药品;

(7)做好化学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

(8)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火灾事故。

6.电教教师(网络、计算机、语音、影、视、听机房及其他电教教师)安全职责

(1)教课期间履行班主任安全职责;

(2)对本室配备的各类电化教学设备的安全使用全面负责;

(3)掌握处置电器事故的方法;

(4)杜绝电器火灾;

(5)杜绝治安案件;

(6)保证网络技术安全、治安安全。

7.会计安全职责

(1)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公章、账册;

(2)正确使用保险柜;

(3)保证到银行存取款安全;

(4)保证会计室内治安、防火安全;

(5)及时催收、保管各类收费的现金;

(6)会报警。

8.仓库保管员安全职责

(1)库内禁止吸烟;

(2)帐物相符,防止丢失;

(3)贵重物品专柜保管;

(4)防止发生治安案件;

(5)防止火灾。

9.电工安全职责

(1)保证电室环境安全;

(2)保证电室技术设备安全;

(3)保证供电线路安全;

(4)检查、管理全校各岗安全用电情况;

(5)检查各种用电器的安全状况;

(6)对安全用电提出建议对电器报废、淘汰提出建议;

(7)对用电隐患负责组织、整改,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8)杜绝电器火灾;

(9)禁止违章操作。

10.门卫安全职责

 (1)注意校门口治安状况,有问题立即汇报;

 (2)大门紧闭,出入开门,防止冲闯校园;

 (3)询问进出人员,检查进出车辆,来客登记;

 (4)通知接访人员接访;

5)对中途离校学生验明手续;

(6)认真检查来信来件,防止恐怖事件发生。

11.卫生室安全职责

(1)保管好各类药品;

(2)安全使用电器、电热设备杜绝火灾;

(3)保管好各种设备,防止丢失;

(4)正确使用各类消杀药品,禁止违章操作。

   ()外出、大型活动组织者安全职责:主体责任   

l.组织成立本项活动的安全管理机构;

2.对交通路线、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考察,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

3.制订详细的安全预案;

4.对意外情况、突发情况作出安全决策。

 (学生个人行为安全责任:个人行为责任

l.遵守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纪律、秩序;

2.不到有危险的环境中去;

3.避开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的人、事件和活动:

4.不做可能伤害别人的动作和事情;

5.不歧视、欺辱别人;

6.不恶作剧,避免误伤;

7.自护自救,救助他人;

8.少孤独、多交流,少计较多大度,多谅解、不积怨。

以上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如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或专业性安全职责,以法规与专业安全职责为准。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是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1.学校的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安全工作会议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安全小组人员。

4.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在隐患排查整改中落到实处,特制定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人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责任人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校长、分管校长、安全管理员按要求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安全大检查:

责任人要积极落实好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责任人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杜绝师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避免一切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特定制度如下: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开关校门。

2.上课时间,学生未经班主任批条不得出校门。

3.严格货物进出验证制度,各类公物出门必须查验后方可放行。非本校教师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4.保安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需及时报告校长或值班领导,严重者可直接报警请求予以协助。

5.不服从管理,擅自闯入校园或跳墙进入校内者,学校按“扰乱校园安全”处理,寻衅滋事者,立即报告派出所。

6.一切生人及推销物品者,不准放入校内,陌生人找学生要有班主任陪同学生到校门口与生人对话,验明来人身份,找教师的,也必须在校门口会面。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

一、报告范围

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其他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道路交通事故、传染病等突发安全事件。

二、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刑事案件或突发安全事故,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也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施救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如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告,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2小时内必须书面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报告。

三、报告内容

1.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报告单位。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发生第3天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视为迟报,三天后仍未报告的视为瞒报。如发生迟报或瞒报等情况,有关学校必须在一周内向教育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学校安全月报制度

各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如果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的,必须将事件情况、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等书面报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门卫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理,规范制度。学校门卫及保安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并做到平时工作的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遵守时间,履职到位。学校门卫、保安岗位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迟到、脱岗现象发生。

三、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学校门卫、保安人员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卫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执勤,努力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仔细检查,严格登记。学校门卫及保安必须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访者一律进行仔细检查和登记,经确认身份及被访者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将其带入门卫室或保卫室会面,门卫及保安必须随同并始终在场。

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学校门卫及保安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确需出校的学生,应持班主任老师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严禁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六、认真盘查,把好关口。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须凭相关学校证明,经确认后方予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通讯畅通,方便联络。学校门卫及保安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以便于随时与之联系。

八、行动迅速,做好巡查。学校门卫及保安人员要做好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遵照考勤,做好交接。学校门卫及保安人员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政教处主任批准后待顶班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岗。

十、做好内勤,保洁环境。学校门卫及保安人员,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引领入校准入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校外车辆进入学校停放。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无论何时,不允许骑自行车进出校门。

4.凡外来人员进校,门卫必须仔细询问,如允许进入必须登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内扰乱秩序。

5.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发现疑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8.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9.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0.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班主任老师的确认(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当面确认),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

 

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室内外的供、排水、蒸汽、天然气管道系统做到布局合理,使用安全方便,检修、保养及时。杜绝浪费,防止天然气、煤气的滴、漏、跑现象发生。

2.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3.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7.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8.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0.负责全校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堵塞现象。

 

 

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要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如学校财务室、功能室、实验室、仓库、办公室和存放贵重设备的处所等。

2.办公室内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价值较高的书画作品和贵重的财产等,因工作需要存放的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要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学校可集中存放,但时间不能过久,以防失盗造成损失。

3.重要部位的财产要建好有关帐目或做好统计,上、下班前后注意清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4.学校有的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昼夜值班,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必要处所可设监控和报警设备。

5.学校有的重要部位不得闲杂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要请示有关领导,重要部位配足配齐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要注意防火、防盗等。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要每年集中检查一次,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电脑房、功能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4.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5.平房使用10年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要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6.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7.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隐患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等。

3.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做到消防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有无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达到防止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教学楼、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7.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校内用电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防雷安全制度

1.学校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投影仪、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

7.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各学校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防震安全制度

 

1.学校要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应急预案。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对学生进行地震为内容的防范自救教育,培养学生的防震避险的理念、常识和心理素质等。

3.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定期举行以防震为目的的疏散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

4.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突发灾害安全预警应对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雷击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建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维持稳定。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活动场所、各功能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后勤部门同意。后勤保障中心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手机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6.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禁止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7.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学生上机或上体育课离开教室,必须关门、关窗。

 

 

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选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图书、仪器、实验管理员。

二、图书、仪器要按分类保管的规定,逐册逐件登记成册。

三、严格借阅制度,凡借出图书、仪器必须填写登记卡,未造册登记的新增图书、仪器,不得外借。借出图书、仪器按期及时清检收回,如发生丢失、损坏,要及时处理要求赔偿。

四、要经常检查图书、仪器,保护国家财产,定期清查,帐物要相符,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要做到防火、防虫、防潮、防盗。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专柜保管。严防化学药品外流造成安全事故。

六、图书、仪器室要安装防盗门、灭火器等设施。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验课规定操作,严防实验事故。

 

 

微机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机房。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电脑,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电脑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8.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禁止传播黄色等不良信息。

 

 

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

一般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使用课程教师和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出计划,购买量以一学期(最多一学年)的实际使用量为准。购买计划由校长审核签字后,报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将购买计划分别存放实验室。购买时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

1. 科学危险物品购回后立即在购买人、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验收并签字,合格后交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储存与管理。

2.科学 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管理员应具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并按物品性质建立严格的分类档案和领、使用记录,做到“一品一案一记录的三个一”管理制度。“一品”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一案” 即对该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人、购买时间、验收人及其签字、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等做好详细记载,“一记录”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均有一个领、使用的详细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量、用途、使用地点、领用时间等;

2)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6)危险物品中剧毒品严格落实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7)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剧毒品管理人员需报保卫处备案,其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备案。    

三、危险物品领、使用

1. 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2. 领用时按当次实验所需实际量领用,并做好准确无误的领用记录。    

 3. 使用危险物品时先由任课教师或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向使用人讲解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 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和有关处理(如标本的防虫防霉处理)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时应当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隔离操作等措施。     

5. 使用危险品的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对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化学废物的处理    

一般化学废物的处理是应根据化学固、液废物及其原化学危险品的特点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在处理废弃剧毒物品及其包装时,须请负责处理的部门在该剧毒物品的“使用记录登记簿”上签字,证明其已经销毁。     

五、责任与处理    

对于违反科学危险物品管理与使用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签订校车运营合同,对学校校车实行双层管理体制。

二、制定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组成员岗位职责,熟悉报警、救护、处置程序,能在第一时间内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执行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三、学校要求每天有一名教师值班,负责学生上下车、清点人数和学生的秩序与安全。如遇突发事件,老师需立即报告。

四、每月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五、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教职工对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七、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准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行车中做到“三稳五不”(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起步不闯、换挡不响、拐弯不晃、进校不猛、停车不冲)。不争不抢,速度适当,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冒险车,安全行车,节油节料。

八、车辆在雨、雪、霜、雾天气及冰雪道路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行驶时,必须严格控制车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在通过危险路段时,应停车查明情况后方可通行。

九、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司机应按校车时刻表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十、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2.下课铃响后,教师要及时宣布下课,让学生在课间活动和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

3.教师要妥善处理课堂偶发事件,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班主任要做好末到校学生的追踪调查工作。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校医联系,妥善处理。

6.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7.演示实验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操作规范,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8.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

四、学生上课时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首先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橱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剧毒试剂的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不能任意排入下水道。

五、上课时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六、上课时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七、实验中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易伤人。应用瓶夹先要使用,以免触电。

九、公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实验时必须除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

十一、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应主动向教师报告。凡因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均应照价偿。

十二、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血。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上学放学路上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每横排不得超过两人,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在教室、楼道、操场等区域玩危险游戏。

5.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由学校请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严禁私自外出,外出需持班主任签字。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课堂、课间巡查制度

1.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后勤保障中心为课堂、课间巡查的责任处室,当日带班领导为责任人。

2.巡查中发现师生有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的现象应及时指出、批评和纠正。各班主任老师教育学生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关注学生课间活动情况(学生在教室内外的活动,上下楼梯,同学间的矛盾等),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

3.全校教师树立关心、关爱学生的意识,发现问题,随时随地教育学生。

4.发生偶发事件,在场教师,当班教师,班主任应及时、规范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当日带班领导。

5.做好当天各课间学生活动秩序的巡视与督查,值日领导、班主任老师做好上课、课间巡查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食堂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洗涤程序为:“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七、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开进行,食品冷藏应分类,并标注明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八、所有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九、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原料。

十、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

十一、垃圾桶有盖,垃圾处理及时,外壁清洁。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在隐患排查整改中落到实处,特制定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人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责任人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校长、分管校长、安全管理员按要求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安全大检查:

责任人要积极落实好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责任人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