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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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10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程序,根据教学常规的有规定,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1.每学期集中考试一次,以期末考试为主。
2.考试形式分口试、笔试和操作实践。
3.期末语文、数学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它科目随堂考试。
4.教导处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教师按学生实际分类出好样卷,由教导处审核,统一发放。
5.考试一律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形式,一律用“优”“良”“合格”等级形式评价,考试成绩不作为老师的考核依据。
6.考试结束写出相应的试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