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9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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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我校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淄博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邵立明

副组长:郭海光 

  员:赵传新、王金生、高应三、陈建新、朱海滨、朱凤玲、王佩珊、郭晶华、王建敏、高延萍、李潇涵、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楼副校长室。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预警信息发布组、预警响应处置督查组、安全教育组。

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响应指令后启动实施。接到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二)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并通过布置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

(三)根据预警级别,对校园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或停止施工,按照市交管部门要求对学校车辆进行限号、限行。

(四)在停课期间,及时开通班级博客、手机短信平台等相应内容,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学校领导、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因重污染天气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预警信息发布组

组长:赵传新

成员:高应三

工作职责:

负责接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全市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Ⅱ级(橙色)和Ⅲ级(黄色)预警响应与解除指令,按照市、区教育局要求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汇报;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预警响应处置督查组

组长:王佩珊

成员:李潇涵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学校有关室外运动、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业余训练、体育考试、运动会以及校园工地停工、校园安保等预警响应的制定,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学校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对学校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3.安全教育组

组长:郭海光

成员:朱凤玲、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

负责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与应急响应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分级标准的通知》和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四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 (Ⅲ级)、橙色预警 (Ⅱ级)、红色预警 (Ⅰ级)。红色预警 (Ⅰ级)为最高级别。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我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我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我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蓝色预警(Ⅳ级)

学校停止组织户外运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二)黄色预警(Ⅲ级)

1.学校停止组织户外运动。

2.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三) 橙色预警(Ⅱ级)

1.学校停止户外运动;停止校级组织的运动会。

2.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四)红色预警(Ⅰ级)

1.学校停课。

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3.停课期间,学校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4.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5.学校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6.学校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四、预警响应责任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示和市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组织安排自行启动和解除本校应急预案的实施。

五、附则

(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