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11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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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宗旨与目标

为了加强学校校舍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通过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努力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管理原则

安全第一: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校舍安全无事故。

预防为主: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明确:明确各级管理职责,确保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等成员,协助组长执行具体安全管理任务。

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位。

四、校舍安全检查与维护

定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无损。

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登记、处理和反馈。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加强校舍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校外危险因素对师生的威胁。

制定校舍维修和保养计划,确保校舍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五、安全教育与宣传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校园内设置安全宣传栏和警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六、安全责任与追究

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校舍安全工作负责到底。

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和处罚。

七、校舍使用与维护管理

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禁止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

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校舍,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

定期对校舍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加强校舍的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预防,教育师生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校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