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稷下街道安次小学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99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稷下街道安次小学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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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妥善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临淄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在校学生安全事件处理由政教处负责落实,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办。

二、学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长:韩冰

副组长:滕静儒

员:当日值日领导、当日学校安全保安成员、当事学生班主任、当时任课教师(职工)及门卫。

三、学生校内安全事件处理程序

任何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安全事件均要求以“及时救助,妥善处理”为原则进行。相关上课教师或第一时间发现安全事件的教职员工(第一知情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的学生。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l、发现学生受伤,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师(第一知情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镇卫生室诊断,并及时通知伤害学生班主任,伤害学生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接手处理。

2、伤害学生班主任知道情况后要立即通知相关学生家长。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及时对受伤害学生送温暖、送关怀。事故严重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得隐瞒

3、调查取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上课教师或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职员工协助班主任填写有关事故发生情况、学生受伤情况及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请在场的学生作好笔录(2人以上)。班主任及时将有关报告交政教处备案。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事故发生后,由校长召开有关成员商讨会,部署就学生伤害的处理办法。在适当之时学校会同受伤害学生家长或第三人进行妥善处理的商讨工作。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起诉。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家长提供平安保险需要的如下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

b、学生开学办理的保险单;

c、学生病历卡复印件;

e、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f、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示意图: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送医院-通知家长-报学校政教处-保险公司备案-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调查取证协商-起草协议书-支付补偿金-报保险公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