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齐陵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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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86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区规范办学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基本目标
(一)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探索“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二)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三)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关注学生兴趣、态度、习惯,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二)发展性原则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三)开放性原则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三、考试类别、次数
(一)日常考试 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每个学科每个单元进行一次测验,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
(二)义务教育阶段期未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学期最后一周,每学期只进行一次(三、四、五年级),试题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
四、考试、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三至五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
考査科目: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五、成绩评价方式
所有考试成绩全部以等级形式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