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齐陵小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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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1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三级认定机构为: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认定小组、校级认定小组。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一、是如实填写申请表:向有申请意愿的学生(或家长)发放《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指导学生(或家长)如实诚信填写及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委托授权书,审核申请表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填写认定表时,不仅要认真、详实填写申请表各项指标,还要在勾选的选项后面填写具体、详细的情况说明,严禁弄虚作假。注意相关表格用碳素笔填写,表格中填写内容不要涂改,各表中的同一数据前后要一致;特别注意城市户籍学生填写的是人均月收入,农村户籍学生填写的人均年收入。人均收入额各表间填写要一致,年人均收入、月人均收入计算要准确,债务原因不得填写车贷、房贷。
注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秋季学期进行全部认定(即对新生和原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进行认定),每学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脱贫享受政策等特殊困难学生要全部纳入认定,原则上享受最高档。班主任要对班内特殊困难学生学生情况了然于胸,建立一生一档。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市规定的人均收入标准划分相应认定档次。
收取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准备进行初评。
二、是召开评议会议:组建家庭经济困难班级评议小组,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成员名单要在本班范围内公示。评议小组成员组成要合理,不能只有班干部,要有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触较多的普通同学组成,学生(或家长)评议人员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班主任召开班级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做好工作培训,做好资助政策宣传、认定标准的解读及班级评议的具体要求。
根据收入情况划定认定档次,计算量化分值表,量化分值表是班级评议给学生进行定量分析和排序的依据,分值由班主任组织计算得分,不能发给学生由学生或家长计算,班级评议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认定标准,依据家庭经济情况、特殊群体、突发状况、学生消费等因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确定困难档次,评议小组签字要齐全,排序后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后需在《班级认定评议表》及认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打印后作为班级评议材料存档。
三、是家访核实:对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一进行家访,核实认定申请表的真实性,并填写家访记录表,家访表中家访教师和家长要签字确认,家访表需家访教师填写、签字,家访记录表不得由学生填写。留存家访工作照片(照片中,要有教师、家长、学生交流画面,要突出家庭背景,照片以室外整体及室内陈设为背景各照一张,不能只提供大头照),家访照片必须真实,需为学生现居住地照片。家访记录表、照片等按学生姓名整理上交学校资助部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设比例,不限名额,应助尽助。脱贫享受政策等特殊困难学生要确保全部资助,不申请的要填写放弃声明并进行家访核实确认,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认定、公示程序,防止出现轮流坐庄、人情资助等现象,也不得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了解政策、特殊困难学生未申请得不到资助现象。
如因学校或班主任工作不到位,导致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相关资助或不符合条件学生享受资助的,在上级纪检、审计等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或引发投诉的,将会被问责、追责,请班主任务必高度重视,从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责,确保精准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