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齐陵小学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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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14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概念及认定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二、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40元。
三、2023-2024学年临淄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参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生就学费用等因素制定了2023年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义务认定标准:农村年人均收入16000元/年;我校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在这个标准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农村为人均年收入)。
(一)一般情况下,家庭人均收入在相应学段人均收入标准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认定。在认定时,应确保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全部纳入认定范围,一个不能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资助标准。户籍为外地的学生需提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证等相关材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三)特殊情况下,学生家庭如遇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受以上条件和以上收入认定标准限制,可以申请认定,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二是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三提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四、建议2023-2024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学段 |
农村户籍(单位: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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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 |
B档 |
C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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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
16000 |
14800 |
14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