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路山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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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5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而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1. 学校设立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考试计划、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监督考试过程、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等。
2. 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个人或班级不得擅自组织考试。
3. 监考人员由学校统一调配,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考试纪律与要求
1.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迟到超过一定时间者不得进入考场。
2. 学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
三、考试评价与反馈
1.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教师进行阅卷和评分,确保评分公正、准确。
2. 学校将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考试成绩,并提供详细的评价和反馈意见。
3. 学生可以根据考试成绩和反馈意见进行针对性的学习和改进。
四、违规处理与申诉
1.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取消考试资格等。
2.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