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皇城镇第二中学应急预案汇编(2023)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2883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皇城镇第二中学应急预案汇编(2023)

发布日期:2023-02-17
  • 字号:
  • |
  • 打印

皇城镇第二中学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长: 王小伟                

副组长:贾国建    王强    于爱文 

  员:

张辉  孙树军  吴晓辉  杨玉莲  董卫远  范爱双  边廷玉

刘龙  张高溥  吴小丽  于群  王桂霞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不缓报、不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皇城二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应急处置预案

为完善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淄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淄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长: 王小伟                

副组长:贾国建    王强    于爱文 

  员:

张辉  孙树军  吴晓辉  杨玉莲  董卫远  范爱双  边廷玉

刘龙  张高溥  吴小丽  于群  王桂霞 

  责:

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严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3.及时指导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日常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2.协调有关处(室)和岗位落实职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3.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4.及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5.搜集整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学校突发事件报告联系电话:7800525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13668837996

区教育局领导小组联系电话:78665027866536

五、突发事件种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火灾、交通、溺水、拥挤踩踏、特种设备、大型集体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品安全、传染疾病、危险化学药品、自然灾害、课堂(课间)等。

六、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1.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的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学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师生和学生家长举报或其他途径披露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区教育局。

3.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不同阶段报告必须详实、明确。

4.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教育局及当地政府汇报,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 火灾事故

1.事发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2.学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等先期处置。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消防队伍到场后,学校要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人员搜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5.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二) 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事故

1.事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122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伤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溺水事故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同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拥挤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教师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家属的抚慰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

3.及时抢救受伤师生,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等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事故,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伤亡家属的抚慰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未落实引领制度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突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报警,联系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请求援助,并上报区教育局。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必要时要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八)食品安全事故

1.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援助救治工作。

2.追缴已购买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或物品,立即停止购买活动,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应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场所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化学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自然灾害

1.事发后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2.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区教育局。

3.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二)课堂(课间)突发事件

1.发生课堂(课间)突发事件时,在场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并立即开展救援。

2.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联系校医和班主任,做好应急救治。

3.遇到重伤或不能判断伤情(病情)的,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院检查救治。同时拨打110并保护好现场。

4.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5.通知家长并作好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三)其他突发事件

发生其它突发事件的,依据事件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皇城二中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我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保教秩序和园内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领导机构与职责

  长: 王小伟                

副组长:贾国建    王强    于爱文 

  员:张辉   孙树军  吴晓辉  杨玉莲  董卫远  范爱双  边廷玉  刘龙  张高溥  吴小丽  于群  王桂霞

职责:

1.在获悉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组长和副组长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师生的情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2.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

3.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保教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工作制度》、《上岗人员工作要求》、《食堂管理制度》等,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板报等宣传形式,向教职员工、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初步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教育学生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具体的应急措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催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情严重的,及时送往上级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县防疫站报告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学生,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及家长的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园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5.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7.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