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皇城二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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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皇城二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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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签订校车运营合同,对学校校车实行双层管理体制。

二、制定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组成员岗位职责,熟悉报警、救护、处置程序,能在第一时间内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执行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三、学校要求每天有一名教师值班,负责学生上下车、清点人数和学生的秩序与安全。如遇突发事件,老师需立即报告。

四、每月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五、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教职工对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七、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准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行车中做到“三稳五不”(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起步不闯、换挡不响、拐弯不晃、进校不猛、停车不冲)。不争不抢,速度适当,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冒险车,安全行车,节油节料。

八、车辆在雨、雪、霜、雾天气及冰雪道路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行驶时,必须严格控制车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在通过危险路段时,应停车查明情况后方可通行。

九、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司机应按校车时刻表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十、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