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皇城二中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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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95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5.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
6.实验课的教学工作,教师要对实验过程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课前讲清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
7.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8.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