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敬仲镇第二小学规章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敬仲镇第二小学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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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仲镇第二小学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评价要尊重学科特点。不同学科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鼓励采用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矫正和激励作用。

二、考试评价要采取科学方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

三、教师应具备科学命题能力。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建立命题、审题制度。各类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认真考核评价学生实验能力,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学生学业成绩。

四、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学科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组织实施。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五、科学呈现考试结果。实行等级加评语式评价。

六、做好阅卷、讲评工作。考试结束后及时阅卷,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精心设计并上好测试讲评课,提高讲评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实施矫正教学,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能力。

七、合理使用考试结果。学校和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八、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收集学生的课堂表现、实践活动记录、标志性成果等全面反映学生学习过程的资料,不断丰富学生成长记录。

 

 

敬仲镇第二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一、充分发挥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校长定期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关注研究教育教学前沿动态,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三、健全教学督查视导制度。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需要调整和完善教学实施方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校领导定期参加学科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经常深入课堂观课,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指导。

四、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制订教师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措施、考核标准和办法等,确保计划的引领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五、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进修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等情况,把业务档案作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引导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估教师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据。

六、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七、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建立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公示和质量监控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教师要为学生布置可选择的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

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

八、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学校教学事故鉴定与处理办法》,对学生造成学业损失或身心伤害的教学事故予以追究。

 

 

敬仲镇第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学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由区财政按生均经费拨发。

第二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学校加强对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仪器室、计算机教室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账薄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调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者责任。

第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由总务人事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运行进行跟踪监控,开展绩效自评,接受上级部门绩效评价,按规定公开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条 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学校预算情况、教育收费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学校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对学校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敬仲镇第二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招收服务区域内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入学生。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一、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4.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2.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5.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校按照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学校对修完学年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学校建立学生素质报告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向上级部门申请资助金等方式提供资助。

发挥少代会作用,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作为小学生维权组织,落实公民意识教育。

 

 

敬仲镇第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坚持正确方向。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地主动地发展。

2.热爱职业教育。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严格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

3.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严格要求学生,实行因材施教。

4.刻苦钻研业务。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自主创新。

5.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胸怀开阔,相互宽容,相互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6.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7.提高认识,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教书育人的根基,是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服务意识的基本保证。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意义,把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首位,纳入学校党政工团工作的重要议程,在计划、实施各项工作的同时落实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成为经常性永久性的工作。

8.坚持制度,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要继续坚持每季一次的教师职业道德、师德教育的制度,同时要在教育的内容、方法、效果等方面加大改进和自主创新力度,使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9.纳入考核,为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向深入,激发铸师魂、强素质、树形象的积极性,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纳入队伍整体建设考核。对违反规范性要求、突破底限的行为,在评选各类先优中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追究当事者责任给以相应通报批评、教育,性质特别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0.加强领导,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学校党政工团工作的结合点。为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深化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