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敬仲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5-54494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敬仲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1
  • 字号:
  • |
  • 打印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方针,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加强经费核算,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1、学校财务工作应由校长直接领导并接受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务人员按《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制定了《敬仲镇中学收费管理制度》、《敬仲镇中学报账员工作制度》, 总务处集中核算,采用报账制。校长为学校财务行为责任主体,对学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工会、教师代表参加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对学校财务制度、学校预算的执行等财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同时将经费收支情况实行校务公开。

3、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科学编制预算;加强会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校长的领导下,每年初(两周内)由学校各职能处、室提出支出预算。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小组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支出合理、有据,将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项目经费全部纳入预算。

4、根据“重点突出,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规范使用,合理支出。学校重大支出,必须先由学校办公会议研究,经校长书面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对于2000元以上支出以直接支付的形式报账,原则上各处室、各部门不得先采购、先支出再补审批手续。专项资金管理设立专项资金账本,不随意列支专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各账务均应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小组统一核算,不另设帐外帐。

5、加强对票据的管理。严格执行票据的领用、缴销手续。所有收费必须按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费凭证等合法票据,不得开具自制、外购的非法票据或打白条,更不得只收费不开据。

6、学校坚持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必要收费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7、加强对学校日常公用经费的管理。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水电费的报销,要有经办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核,再报校长审批。 具体要求是:

(1)一切报销凭证必须形式完整(有日期、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大小写、印章、收款人等)、内容真实合法。原始凭证应有事由、经手人(制表人)、验收人(复核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购物原始凭证必须是税务发票。

(2)严格控制差旅费。凡外出考察、参加会议、学习、短期培训等一律要经校长批准。差旅、外出学习等按从紧、从俭的原则安排,能合办的不单独办,能一人办的不多人办,能用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形式办的不派人前往办。凡单位出差人员使用校车,需经领导同意,且不再享受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应有明细的标准。

(3)严格控制招待费。学校来人用餐原则上在学校食堂接待。

8、对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不得挂帐。因出差或购物等需要借款的,应在一月内归还,否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还。学校工作人员调离,实行财产清查,凭会签通知单办理调离手续。学校内审工作小组每年十二月份对债权进行一次清核,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同时提出处理意见。

9、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内审工作小组和总务处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赠送、报废等固定资产的处置要详细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审批,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10、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工作,明确岗位责任,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并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