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朱台镇西单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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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103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0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文明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制止乱收费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收费、搭车收费。
3.不参与或组织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动员、诱导、强迫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4.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
5.不收取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和有价证券。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
7.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8.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10.严格遵守舆情风险防范纪律要求,信息交流、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11.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违反上述制度的教师,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年度师德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情节严重的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予晋职晋级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关纪律、经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