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中心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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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10-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和社会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践基地教学和其他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学期我校将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的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把全校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赵思斌
副组长:霍永涛、陈玉明、贾佃国、王新田
成 员:贾传森、张志刚、高立田、边振华、朱华炜
2、明确责任
每位教师都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全体教师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目标及措施
学校总目标为:依法治理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建设,关注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切实在“落实”上想办法、下功夫,杜绝一切伤害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做到检查细致、不留死角;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强化值日领导、值日老师、班主任在重点时段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四、 突发事件、突发意外伤害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
1、严格实行来客引领制度,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如有闯入者,门卫应立即将其拦下,并通知其当天值班教师和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同时通知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孙建明老师,及早将闯入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门卫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或学生斗殴,应先制止、制服,同时报告学校并拨打110报警。
3、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场老师应立即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护,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通知其监护人。
4、各类安全事故上报程序:
学校门卫(立即通知)当天值班教师,同时通知贾传森老师(及时处理);若如处理不了,上报相关处室主任:实践处(张志刚主任)相关处室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若如处理不了,上报分管领导:王新田副校长。分管领导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若如分管领导处理不了,上报赵思斌校长。
说明:各类安全事故即使教师当即做出较好的处理方式,也要在事后逐级上报,让领导做到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