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中心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中心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20
  • 字号:
  • |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师训家教科、社区教育科社会实践教育科、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长:赵思斌

副组长:陈玉明 霍永涛 贾佃国 王新田

 员: 朱华炜 边振华 高立田 张志刚 孙建明 贾传森 房俊越 张庆胜 徐年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

赵思斌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工作,及时组织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督导工作;陈玉明负责实践教育教学和总务处消防安全工作(处室责任人:张志刚 贾传森);霍永涛负责培训学历科和社区教育科消防安全工作(处室责任人:边振华 高立田 );王新田负责办公室、食堂消防安全工作(处室责任人:朱华炜 );贾佃国负责工会消防安全工作(处室责任人:房俊越)。
    3.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分管处室及业务性质、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本处室人员学习消防安全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教教室、宿舍、食堂、机房各功能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及门卫保安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其它功能室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设备,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119火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教体局及相关部门。

   

                               

                            临淄区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