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正阳清北实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2905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区正阳清北实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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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学校管理,优化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现结合学校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无故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课是每一位学生应该

遵守的纪律。任何同学不无故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缺课,务必向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履行请假手续,严禁不请假缺课现象。违者按违反校纪论处。

二、不准顶撞老师。要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上课专心听讲,认真笔记,不开小差,不做小动作,不看其他书、报,不做别的学科作业。上、下课时要立正向老师行注目礼,经老师招呼后才可坐下或解散。下课时应让老师先走。要虚心听从老师的教导,不说谎话,不顶撞,不强词夺理,不无理取闹。

三、不准吸烟、喝酒。学生要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和节俭的生活作风,必须做到不吸烟、不喝酒。违者按违反校纪论处。

四、不准偷窃他人财物。个人生活用品、现金、饭卡等物品,务必严加保管,对不轨行为相互监督,对偷窃、卡要等行为予以检举,及时报告班主任。如有违反,视情况按违反校纪处理。

五、不准男女生之间非正常交往。异性同学间的交往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要注意交往方式、交往场合、交往时间等。如因男女之间非正常交往造成不良影响,按照违反校纪处理。

六、不准打架、斗殴。学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有粗鲁语言行为伤害他人,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严禁携带使用凶器。对轻易动手、唆使、打架斗殴者,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开除。

七、不准引入校外人员参与学生间的矛盾问题。学生间如发生矛盾问题,应第一时间寻求班主任或者值班老师的帮助,本着积极友好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矛盾,严禁学生隐匿不报、私下激化矛盾,坚决不允许引入校外人员参与。如有违反,按最严厉违反校纪处理,直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