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正阳清北实验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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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2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评审工作即将开展。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国家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免除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及淄博户籍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生以及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户籍为外区县及外地市的,需提供孤儿、残疾证、当地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城乡低保证、特困供养证等材料。户籍为本区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生优先予以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脱贫享受政策等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原则上享受最高档2500元,一般不低于2000元。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二、淄博市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免补政策。
对淄博户籍农村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生、即时帮扶人口中的在校生以及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包括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学生装费等)进行测算,先收后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