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齐鲁武术学校制度文件汇编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52910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齐鲁武术学校制度文件汇编

发布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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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齐鲁武术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为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为教职工的聘任、奖惩、培训、解除、调整工作岗位及晋升职务和评提供依据,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1.年度的考核工作以学年教职工岗位任职情况考核为基础

2.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3.新参加工作人员在本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4.教职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或因其它原因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5.受行政处分人员,可参加年度考核,但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4)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5)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以本校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和工作任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基本依据。具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参照“教师任职情况考评汇总表”和本校教代会文件本年度两学期教育教学绩效情况测评制度文件进行量化考核;职工可根据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群众评议并参照“年度考核定量测评标准”进行定量考核。

“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的分值确定优秀比例和名次顺序。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1)优秀:政治思想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3)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年度考核,采用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由学校党政负责人负责。

1.召开工作筹备会:落实实施方案、“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网电子版和书面文本)、“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评价的分值优秀比例表”、教师获奖情况登记表(及证书复印件)、填写要求、分组评议交流的名册及会议记录、“中小学教师考评记录表”和“职工年度考核定量测评表”、群众对中层及职工民主测评表。

2.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为7~9人。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为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和教职工代表。

3.考核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公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接受群众评议。

4.考核工作的部署及动员:教工大会上公布考核实施方案,含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及考核有关事项。

5.个人小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书面小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将登记表和年度小结书及获奖情况证书复印件上交人事处。

6.组织分组交流评议:

1)被考核的所有中层干部,首先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进行述职,然后由全体教师进行群众评议,校长室党支部根据各部门工作达成与绩效实际,参照群众打分情况进行整合并给出考核意见。

2)学校分学部进行被考核人个人小结交流,并按比例推荐规定数量的优秀人员(学校将参考年级组推荐情况,并注重教职工日常考核实绩进行综合考评)。

7.相关部门审核打分:领导工作小组与中层相关职能科室学部、教研组长对属下范围内的教职工进行“中小学教师考评记录表”和“职工年度考核定量测评表”的打分;

8.评议并定等第: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和民主测评的情况对所有被评人员进行评议,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9.优秀考核名单公示征询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三天征询意见,若无异议再作正式公布。

10.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确认签字:被考核人需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教职工对本人考核等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要求。

11.考核结束后,《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任职情况考核汇总表》统一存入本人档案和教师业务考绩档案(副本)。

 

临淄齐鲁武术学校特殊学生帮教制度

我校充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重点帮教,转化行为偏差学生的制度。对我校的特殊的行为偏差的学生通过家访、召开家长座谈会等形式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重点帮教。具体制度如下:

一、工作会议制度

1.德育处在每学期初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校行为偏差学生的个人档案,联系社区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召开两次专题会议,教育、帮教行为偏差学生。

2.年级组长每月组织一次行为偏差学生进行座谈,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给予矫正。

二、结对帮教制度

1.教工团中的教师团员与行为偏差学生结对子,帮他们在学业成绩上抓差补缺的同时,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染他们。

2.在班级中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的活动,让行为偏差学生参与到班级生活中来,促进他们更好的学习与生活。

3.班主任做好特殊学生跟踪教育,每学期选定一名学生开展针对性地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每周做好记录,每月交由德育处检查。

 

临淄齐鲁武术学校学生评优工作制度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优良的校风建设,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和集体,学校每年5月底12月底进行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活动。评优结果,将授于集体和个人以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称号。

一、优秀学生条件

1.模范地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行为规范》和校规章制度。

2.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向上,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校、社区活动。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风严谨,学习个性鲜明有创新精神。

4.通过体锻标准,体育成绩优良,积极参加课外体锻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学习精力充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学生需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优秀学生干部

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向上,参与学校、班级管理的意识强,在班级或学校工作中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努力,有创新精神,能团结广大同学,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关系,形成在同学中有威望的班级核心,学习成绩良好。

三、先进集体的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有符合班级实际的工作计划,班干部发挥作用显著。

2.班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好学,团结合作,舆论导向好,凝聚力强,在各项活动评比中成绩突出。

3.在行为规范中各种检查测评中成绩优秀,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的先进集体。

4.集体成员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水准,为学校、班级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一定贡献,一年中没有违纪情况。

5.班级体锻达标合格率在95%以上

四、先进集体由班级申报,有文字材料,年级组长审核签署,德育处、团队部根据事迹材料和实际表现,向校长室汇报确定,学校审批。

五、先进个人由班级民主推选,班主任综合评定后申报,年级组长审核,德育处、团队部根据事迹材料和实际表现向校长室汇报确定,学校审批。

六、优秀学生名额为年级学生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年级学生数4%,优秀团干部名额为年级学生数的4%,被评为年度优秀少先队员由学校进行表彰。

七、市、区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各年级根据下达的名额,由年级组写出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团队部,由学校行政会议确认上报名单,集体。

八、评优工作必须严格按评选条件,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评选方法,公平、公正、公开。

 

临淄齐鲁武术学校学生奖惩条例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贯彻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条例和临淄齐鲁武术学校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发扬优良校风,警戒违纪行为,保障学生个人权益,特制定奖惩条例如下

一、奖励

对德智体诸方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锻炼身体、课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学习小能手等荣誉称号。

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品或奖金等。其先进事迹载入本人档案。

二、处分

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犯有违纪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有下列4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包括罚款、警告、拘留、拘役、劳动教养、判刑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论及行为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市、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而坚持不改者,学校相应作出纪律处分。经司法部门判刑或送劳动管教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勒令其退学。

2.偷窃、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照价退、赔外,应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3.传播淫秽书刊、画报、录像者,书写淫秽文字者,应给于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4.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无论赌博金额大小,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应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寻衅滋事打人者、持械打人者、打人致伤者、打架为首者,给予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蛊惑、纵容他人打架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对违纪事件知情不报并作伪证者,制造假案者,给予严重警告至至留校察看处分。

7.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顶撞、侮辱教师,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或公共秩序者,视其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给予警告至至留校察看处分。

8.一学期内无故迟到或早退合计3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旷课(包括早操、体锻、拓展性课、研究性课等)累计6节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满1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15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9.有严重汹酒、抽烟、逃夜等不良行为并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10.凡在考试、考查中作弊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作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作弊行为特别严重者,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

三、备注

1.如有以上两种违纪行为者,学校根据其违纪事实,按照本条例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2.如果违纪行为超出了本条例的范围,但确要给予处分的,可参照有关条款,给予处分。

3.凡违纪后,认错态度较好,又有悔改表现者,可减轻至免于纪律处分,认错态度差者或在本校曾受过处分又违纪者,要加重处分。

4.初中在校期间,凡受记过以上(含记过)行政处分者,不论撤销与否,均应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凡受记过以下行政处分而最终撤销者,该处分材料不入档案。凡受纪律处分者均应在本学期品德评语上予以记载。

5.凡受处分者(1)自处分决定下达后,每月须向年级组(德育处)进行一次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2)该学期思想品德等第评定为“差”;(3)该学年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6.留校察看的期限为一年。自宣布处分之日算起,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如有显著悔改表现,可提前结束察看期。如在察看期间继续违纪,可延长察看期。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一学年之后有明显改悔、进步大,可由学生书面申请提出撤销处分,经年级组德育处审查同意,上报校长室,经校行政会讨论撤销其处分。

7.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但其错误够上此处分,给予记过处分并不准其毕业而作结业处理。经教育有悔改表现者,可准其毕(结)业。离校后在高一级学校考察一年,学校视其表现,决定是否同意换发毕业证书。

8.学生受到留校察看行政处分至初三未能撤销者,不得毕业,该处分进档案。

9.警告至记过纪律处分,处分期限一般为一年,在此期间若无违纪现象,思想认识有所提高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年级组讨论同意,经德育处核实后,予以撤销。如在处分期内继续违纪,到期可不予撤销或加重处分。

10.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与教育。给予学生处分时,应持慎重态度,要实事求是,做细致的调查研究,依据要准确,处分要恰当,处理结论要向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11.给予学生警告处分,由年级组决定,经年级主任批准,报德育处审核后,统一编号发文备案。给予学生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年级组提交学生违纪情况和处分建议,由德育处决定并报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各级处分均由校长室发文公布。

 

临淄齐鲁武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为建立和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使学校教学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学常规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备课的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不得上课。 

2.备课必须根据教材内容、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的重点、难点,做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3.各学科提倡实行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

4.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以个人备课为主。

5.在集体备课中,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及老教师的作用,并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六统一”:统一进度、统一内容、统一重点、统一难点、统一作业、记好教研笔记。

(二)上课基本要求

1.按课表上课。课程调度权属教务处,教师不得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代课。避免学生上无准备课。    

2.教学目标要明确,教材处理要科学,教学方法要新颖、切合实际,教学手段灵活多样,大力提倡电化教学,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上课前十分钟应准备好教材、资料、演示仪器、教具等。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教室门前候课。教师一经进入教室,不许中途出入,不许在课中令学生出堂为教师提取教学用品。

4.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规则,教学行为规范。不挖苦讽剌、体罚学生,到点上课不迟到,按时下课不拖堂。

5.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课堂记律。每一堂课要达到下述基本要求:①目的明确;②知识讲授正确;③重点突出;④难点突破;⑤讲练结合;⑥效果落实。

6.教师上课要面向全体学生,讲授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讲授的语言做到精要、明白、易懂,并做到教法与学法同步进行,做到“从教中授法,以法导学”。

7.板书设计要精练,字迹清晰,教态要自然,课堂教学气氛要协调、和谐。 

8.加强练习。课堂练习一般应10分钟左右。练习题要精心选择和设计。课内做练习时,教师应当巡视,检查督促和辅导学生,掌握典型错误,当堂评讲。 

(三)作业布置和批改的基本要求

1.各科教师都应该按照教学需要,精选和设计作业。小学部学生每天课外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 1小时以内;初中部学生每天课外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单科作业量控制在0.5小时以内。

2.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作业必须由教师自己认真批改,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改进教学。杜绝只有布置、不作批改或不及时批改的现象。

3.作业检查、批改要认真、及时。按要求布置的课外作业要全批全改,其中作文要求精批三分之一。每次作业要给予评分,不得发生只给分不批改,或既不给分又不批改只写一个“查”、“阅”等不负责现象。批改后写明批改日期。提倡各学科教师进行作业面批。  

4.要让养成自我订正的习惯,有能力改正的,要求他们自己改正,估计无能力改正的,重点知识题老师要面批,然后让学生自己去改正,改正后的作业一律再交回批阅。 

5.教师批改作业时应作摘记,特别是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应予详细记录,以作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6.学校对教师作业的批改情况每月至少查一次,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辅导的基本要求

1.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有课内辅导又要有课外辅导,既要有集体辅导又要有个别辅导。

2.辅导要有计划。定对象,定内容,定时间,定方式。

3.辅导要突出重点。辅导的重点是差生,其次是缺课的学生。对于优生可采取参加兴趣小组,组织学科竞赛的办法发展特长。

4.辅导要讲求实效,教师要做到热心,耐心,有信心。要加强学法指导和课外阅读指导。

(五)考查、考试的基本要求

1.课堂提问,随堂测验,检查作业,单元测验,属于平时考查。期中、期未考试,属考试。考查由科任教师组织,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

2.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劳动技术课可以只搞考查;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等课程可以搞随堂测验和期未考试,时间可提前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它各科均应按规定组织好测试。

3.期中、期未考试后,学科教师要进行全面质量分析,成文交教务处备案。   

4.严肃考纪考风,严禁弄虚作假。严格监考,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按要求不出任何监考事故。

5.评卷严谨严肃认真、保时保质完成评卷任务,确保学生成绩无缺失、无差错。

6.期中、期末考试的试卷均要及时保管存档,以备检查。

(六)听课、评课的基本要求

1.各备课组,每周要组织一次公开课,备课组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

2.按规定及时参加听课、评课,不准缺席、旷会、迟到、早退,出勤情况要与奖惩、考评挂钩。

3.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评课时发言使用。

4、公开课后,由评课小组成员及备课组长组织评课。

5.评课时,要畅所欲言,指出优点、不足、改进意见和建议。发言要实事求是,不能无限拔高也不贬低,并能对以后教学有指导意义。

6.备课组和每位教师要做好评课记录。 

二、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以教务处主任和教研组长为主负责日常的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价,每月末由教研组长做好本教研组教师的教学常规考核工作,学期末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做好教师的教学常规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教学专题总结,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课件制作等情况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扣分。

2.对教师认真备课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3.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作业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4.对组织考试情况作常规检查。平时的阶段考查工作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考查;或者考查全部采用外来试卷、不能够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出卷;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考试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3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5.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6.对调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未经教务部门同意,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修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7.对准时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8.对忠于职守情况作常规检查。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影响到调课、会议、活动、学生教育等学校正常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9.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包括学校接受的其他监考任务),发生监考教师不能准时领取试卷进入试场,或擅自离开试场放任考生,或在试场内吸烟、看小说、看报等,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10.对遵守作息制度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够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学校的情况,查实后批评教育,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将作为教师在校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在学期工作考核和学年度工作考核中得到反映。

 

临淄齐鲁武术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命题及质量分析要求

1.命题难易掌握8:1:1比例,双基知识点80%,能力题10%,综合应用10%。

2.语数外及初三考试学科每月进行一次月考,由各教研组进行安排,教研组长将月考成绩汇总后交教务处。

3.参加兄弟学校联合命题的教师,除召集有关命题会议,命题后请教研组其他教师审核与校对。每门学科命题费100元。

4.平时练习,考核试卷提前交教务处,由教务主任审定后方可印刷。

5.期中、期末考试后认真做好试卷质量分析,并对学生作试卷分析与讲评,主要问题所在和整改措施。

二、考场要求

1.考生必须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开考正式铃响后考生才能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外语考试因涉及听力考试,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听力开考(包括试听音)后15分钟内,迟到考生转入备用考场考试。

4.考生入场时,除考试时需使用的文具以外,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即按规定对号入座。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自己的姓名、班级等相关信息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6.考生必须按规定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不按规定答题或在草稿纸上答题不予评分。如有特殊规定,必须按照答题纸上“注意事项”的要求答题。

7.考生在考试中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得有旁窥、交谈、打手势、做暗号等舞弊行为。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分。

8.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必须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交给监考人员,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位静侯,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后方可离场。

10.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临淄齐鲁武术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物品申购制度

1.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保证教学经费使用的计划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合理使用经费,对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特制定申购制度。

2.教职工如在教学工作中需要添置教学资料、教学仪器或办公用品等,到总务处领取《申购单》,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3.申购教学资料参考书籍,请教导处填写部门意见,其它物品报总务处填写部门意见。凡金额在500元以上的,报请校长室审批。

4.申购物品由学校总务部门统一购买,一般应在申购报批一周内给予置办,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置办的,应与有关申请人说明原因。

5.申购物品如需自行采购的,须事先经总务处核准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二、物品领用制度

1.本校教职员工从仓库领用任何物品都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名点收。

2.本着节约的原则对教学必须品按需配备,如有特殊需求,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务处批准办理。

3.单价超过贰佰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领用。

4.各班级领用清洁卫生用品,由各班级负责保管,学期结束前交总务处清点,经修整后下一学期继续使用。

三、物品维修制度

1.倡导勤俭办学,爱护公物,爱校如家的良好思想品质。

2.学校的一切财产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如有损坏,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

3.班级财产属于班主任管理职责,并由班主任负责报修。各专用教室有部门财产管理员负责报修。

4.报修时应领取《报修单》,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5.总务处接到报修单,要以师生第一,根据急事急办的原则,一般要在一周内给予处理,如一时不能予以修理、更新的,应与报修者说明原因。

6.总务处根据财产损坏情况、维修情况,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并提出维修赔偿意见

四、物品赔偿制度

1.树立爱护公共财产良好品质,正确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3.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4.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5.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6.赔偿办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