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齐鲁武术学校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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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93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安全筹备
1.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者应提前进行活动筹备工作,包括活动计划、场地选择、交通安排等,确保活动的安全可行性。
2. 活动组织者应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 活动组织者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紧急联系方式等,以便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第三章 交通安全
1.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者应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出行的安全。
2. 活动组织者应确定司机员工为合格驾驶员,具备相关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证明。
3. 活动组织者应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同时,应确保车辆装备了紧急逃生工具和急救医疗设备。
4. 参与活动的学生应按照交通规则乘坐车辆,不得将身体外露或干扰车辆正常运行。
第四章 场地安全
1. 活动组织者应事先对活动场地进行勘察,确保场地安全、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的完善。
2. 活动组织者应制定场地使用规范,包括禁止随意触碰设施、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燃放火种等。
3. 活动组织者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学生注意场地安全事项,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4. 学生在活动场地内应遵守秩序,不得擅自离开场地或进入限制区域,避免导致安全隐患。
第五章 急救与应急处理
1. 活动组织者应将急救物品准备充分,并设立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2. 活动组织者应提前确立医疗机构和急救路线,并在活动开始前向学生宣布,以应对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
3. 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学生应立即向指定的急救人员求救,并听从指挥进行自救和互救。
4. 活动组织者应及时向学校和家长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以便及时组织救援和后续处理。
第六章 安全检查
1. 活动组织者应定期对活动场地、交通工具、急救物品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和有效可用。
2. 活动组织者应组织活动前和活动中的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消除。
3. 活动组织者应督促参与活动的学生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违反安全规定或做出危险行为。
第七章 保险与救助
1.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者应为参与活动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救助和补偿。
2. 活动组织者应向学生提供紧急救助和报警电话,以及相关救援机构的联系方式,确保在需要救助时能及时寻求帮助。
3. 活动组织者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并协助参与活动的学生办理相关救助手续。
第八章 处罚与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活动组织者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中止活动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2. 学校对活动组织者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对重大违规行为或事故负有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 任何人不得故意隐瞒、漠视或阻碍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本安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或补充,将及时修订并向相关人员公告。对于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总结
本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确保学生在活动中充分享受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活动组织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