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益中外语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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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0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质量与安全并存的意识,确保每位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私自调课。教师要做到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
3、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4、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任课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每学期对其上课所需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教师在课前要加强运动和活动器材的安全检查,布置和检查好场地器材,制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9、在体育课或运动队训练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通知班主任。
10、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1)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2)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3)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4)恶性肿瘤;
(5)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