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现代双语学校收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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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4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临淄区现代双语学校:
你校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山 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 成本〔2019〕518号)等有关要求,按照政府管理价格程序规定, 经你单位申请,区教育、发展改革部门提报,经研究,现就你校
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严格收费标准
1、 学费:15000元/每生 · 学年
2、 住宿费:700元/每生 · 学年
以上标准为实际可以收取的最高标准。以上收费按学期或学
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
二、 做好收费公示
学校应严格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 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 准等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内
容。
学生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招 生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有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
的,对新招生学生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
三、 落实退费政策
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 的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 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学生休学期 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
纳有关费用。
四、 自觉接受监督
学校应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发展改革 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收费监管。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年审时, 须提供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文件。发展改革和教育主管 部门对学校收费水平进行动态监测或开展办学成本调查时,学校
应积极配合做好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办学及
账务资料。本通知未明确事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8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 22日,届时,请于6个月前,按程序向发展改革和教育主管部门
重新申报。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