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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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013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临淄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政策依据《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科教 〔2020〕11号)贯彻执行:“第八条 义务教育资助范围及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350元;非寄宿生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