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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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993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文件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24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科教指〔2024〕23号)
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由年生均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年生均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中:小学625元、初中750元,执行中由各地根据精准资助有关政策规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