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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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公布临淄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临编〔2020〕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26项,分别是: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审批、职业教育部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防止未成年人溺水、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学校安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幼儿园管理、幼儿园整治、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社区教育、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关于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工作、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教师待遇、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燃气和工业企业厂内自备燃气供气站安全管理、农作物秸秆禁烧、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工作、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目录及部门职责分工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目录及部门职责分工.docx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