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区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校: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全区艺术教育工作水平,推动学校艺术教学和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丰富中小学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中小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展示我区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定于4月至7月举行临淄区第十二届“百灵”艺术节,现将《临淄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届艺术节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艺术节在提升学生艺术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等方面的作用,要成立学校艺术节领导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和指导力度,确保活动效果和质量。要制定学校艺术节实施方案,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要通过层层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和选手参加全区“百灵”艺术节比赛。优秀节目及优秀选手将推荐参加淄博市第十二届“百灵”艺术节比赛。
2、艺术节要面向全体学生。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人人享有艺术教育”的要求,坚持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有利于展示优秀艺术,有利于促进艺术交流的宗旨,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艺术氛围,让每一名学生积极参与艺术节,并在艺术的浸润中提升素养,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引导学生承办艺术节全部或部分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承办的项目,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保证艺术节达到预期目的。
   3、采取措施,保证活动安全。在整个艺术节活动中,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4、强化时间概念。为维护比赛秩序,各单位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不按时参加抽签或不按时参加比赛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临淄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


临淄区教育局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实施方案.doc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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