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办法的通知》的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办法的通知》的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0
  • 字号:
  • |
  • 打印

 一、实施教育发展基金的目的

为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区教育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维护捐赠人(单位)、受助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严格基金的使用运转,将有效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公益事业。

  二、教育基金的来源渠道

区政府提供、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教育基金的使用范围

1.重点扶持发展全区教育事业;

2.奖励在重大改革、教育教学、检查评估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和个人;

3.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合法、有效使用捐赠资金;

4.有利于教育发展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教育基金的监管

1.基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备、完整。

2.设立区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办公室,并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3.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区政府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审计部门每年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4.办公室对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每年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相关解释

本办法所称基金,是指依法受赠的各种物品、设备、资金等有形物资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政府资助教育的财政拨款及上述资产产生的增值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