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

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和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目录,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形式公开: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此外,还可采用微信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分类

(一)能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及分类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情况:包括机构职能、机构领导职务及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设置及职能、对外办公服务部门或委办电话。

2.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等。

3.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4. 统计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检验检测工作情况。

(二)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布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主动公开查询网址。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jyjczx

三、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受理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现场询问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

办公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8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2277639

电子邮箱:lzqjyjczx@zb.shandong.cn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流程图.docx

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国务院令第 711 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25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z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85号; 电话:0533-2277639;邮编:2554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区政府、区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为抓手,认真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主动使检验检测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实现网站信息更新及时,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逐渐拓宽与社会大众的交流渠道。

(四)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情况。通过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明确工作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到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度未收到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检验检测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能够完成各项规定动作,但也存在主动性不够、及时性不强、标准不高、内容不够全等问题,下一步,区检验检测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平台、电视频道的宣传力度,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

2020年1月10日

 

 

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0


根据临政办字〔2016〕2号、临政办发〔2017〕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现就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区政府、区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为抓手,认真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主动使检验检测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二、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   

健立制度、明确工作人员。2018年完善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名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年底,中心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包括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等公开项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2018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中心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审核、保密审查、公开信息,做到把好关、不泄密。

八、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检验检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方面。

下一步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单位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31

根据临政办字〔2016〕2号、临政办发〔2017〕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现就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区政府、区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为抓手,认真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主动使检验检测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二、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   

健立制度、明确工作人员。2017年建立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名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年底,中心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包括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等公开项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2017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中心2017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审核、保密审查、公开信息,做到把好关、不泄密。

八、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2017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部分干部职工认识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层次不够深入等问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落实责任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改进措施:

一是相关人员会结合检验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不断完善微信平台,同时进一步总结信息公开的工作经验,完善公开程序,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层次和范围,使我们的检验检测工作真正摆到群众面前,按时向社会“交作业”、“晒成绩”。